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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小切口”做好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自从有了合作社的收购,种植的辣椒有了保障。”近日,宜良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九乡彝族回族乡月照村俄子箐村民小组走访了解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时,一位村民开心地说。

  村民所说的合作社是位于月照村的宜良县冬瓜岭蔬菜种植产销合作社,自2018年起该合作社成立以来,已带动周边5个乡镇、30个村、1000余户农户,年产值逾千万元。

  入户走访、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产业发展效益、利益联结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持续聚焦乡村振兴民生关注“小切口”,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宜良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关于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监督方案》,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等具体要求,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运用“蹲点式”“体验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开展检查,围绕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加强对村一级的纪律监督,强化对村级财权、物权、事权的监督制约。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开展96次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发现和推动相关部门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领域16项制度。

  此外,宜良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建、民政、人社、巡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并将涉及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财政、民政、住建等相关县直部门也纳入被监督对象,除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重点服务事项、“三资”公开等基本内容外,将相关县直部门的服务事项一并列入监督内容,拓宽监督范围,着力把小微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

  “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产业兴旺是基础。宜良县纪委监委将突出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以‘小切口’入手,牢牢把握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项目、资金两个关键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易盛芳 刘红艳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1215/116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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