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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精准监督助力“湖泊革命”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入冬没多久,来自西伯利亚的红嘴鸥就如期而至,它们或翱翔天空,或静谧休憩,或嬉戏觅食,为苍洱风光又添灵动。环境好不好,候鸟先知道。越来越多的海鸥到洱海越冬,从最初路过此地到在这里停留过冬,人鸥和谐尽显生态宜居,这是洱海流域综合治理最明显的成效之一。

  生态的保护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是大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之路的目标,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护佑碧波荡漾的执着追求。近年来,大理州纪委监委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大理市、祥云县、云龙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纪委监委分别围绕洱海、青海湖、莲花湖、天池、茈碧湖、西湖、剑湖、草海等辖区8个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推广前期在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试验田”“示范区”积累的“三个工作法”经验,把助推绿色崛起作为履职的主要内容,持续做实“湖泊革命”监督执纪。

  “监督检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到现场后抓紧与县(市)纪委监委联动,采取突击暗访等形式,主动出击、主动发现存在问题,压紧压实职能部门责任,督促其主动纠正整改。”该州纪委监委集中监督力量,强化工作专班一线监督,形成三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由常委(委员)领衔、“室组地”联合、州县乡联动,成立4个监督小组对全州8个湖泊开展一线监督,实现力量集成化。

  各组主动认领任务清单,及时分头行动,对大理市、洱源县对洱海流域、茈碧湖、西湖保护治理及专项行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工作专班+室组地”监督模式,以洱海流域入湖河流水质改善、环污截污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洱海湖体透明度提升及各类督察、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为监督重点,每3个月为一周期开展“项目化”监督;对祥云青海湖保护治理及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莲花湖侵占湖区面积违建房屋拆除,监督检查中发现困难问题4个,提出整改建议要求2条,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压紧压实云龙天池管护局责任,对天池库区巡逻艇临时停靠点拆除整改进行监督,开展监督3次,发现问题3个;鹤庆县运用“乡联乡、组联组、常委委员联乡组室”的监督执纪联动模式,多部门联动对“蚂蚁搬家式”盗采等河道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打击,压实河(湖)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责任……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推动“点上改”与“面上治”的关系,通过实施常态化的“项目化”监督,建立从项目生成到过程管理,再到质效评估的全链条、全要素、精细化、流程化的监督工作机制。围绕环保、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务等洱海保护治理主责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紧盯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流域空间管控、行政综合执法等涉及公权力使用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纪律约束,督促职能部门全面履职、依规用权。目前,已完成两轮6个日常监督项目,督促整改发现的各类问题69个。

  同时,及时跟进监督各类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责任导向,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压不实不放过。年内,该州对各级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整改、不回应,对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等9种情形进行责任追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件4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289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12份。坚决查处落实整改落空、整改措施虚化弱化、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科学系统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该州纪检监察机关以“集束、集成、集中”的监督执纪理念,探索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密度到点的“纵横联动”监督体系,助推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再到“全域联治”,在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走深走实中,不断擦亮大理生态文明新名片。(杨源 何乐琴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1220/116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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