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净化干事创业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29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蕲春县青石镇温泉村村民孙某某多次举报县公安局两名干警相关问题,经查孙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涉嫌诬告陷害,2022年9月孙某某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被批准逮捕。”近日,孙某某诬告案一经通报,便在蕲春县引发广泛热议。
原来,涉案人孙某某是该县青石镇的一名老上访户。2017年以来,孙某某多次向中央和省市纪委举报当地多名党员干部贪污和侵吞集体财产等问题,蕲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经查发现孙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随即将调查结果向孙某某进行了反馈,然而因个人诉求未得到满足,孙某某继续越级重复举报,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反响。
“一直被孙某某举报,虽然说清者自清,但不实举报扰乱了我正常的工作生活,现在孙某某被查处,困扰自己多年的心结瞬间打开了,这无疑是对我最好的澄清正名。”一名被孙某某长期诬告陷害的干部坦言道。
据悉,2022年,蕲春县纪委监委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加强与政法、信访、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查处诬告陷害行为预防、辨别、查处工作机制,全面规范线索研判、案件侦破、审查起诉等工作流程,以“零容忍”态度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歪风邪气,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截至目前,该县共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8起,处理19人。
图为该县张塝镇纪委召开信访举报阳光反馈会
干部为事业担当,纪委为干部护航。在精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深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建立由承办部门申请、信访部门研判、委领导审批工作机制,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媒体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累计为99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有力地激发了当地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
“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做惩治腐败的执纪者,更要做干部干事创业的保护者。”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同步为被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让诬告者“心有所畏”,干事者“敢有所为”。(蕲春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41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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