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凤台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李建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1-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淮南市纪委监委对淮南市凤台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李建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建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调整中谋取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或索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建强严重违反党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淮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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