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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推行案件“双审”机制 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01-29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个案件未提取被审查调查人受过的党纪处分文件,会影响处分量纪档次,请抓紧补齐证据材料。”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纪委监察组在开展案件交叉审理时,向主办案件的镇纪检监察组提出审理意见,并将问题以《补证意见表》反馈。

  秀屿区纪委监委针对乡镇案件基数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不足等情况,改进乡镇案件审理方式,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创新推行“乡镇纪委交叉审理”+“案件审理室备案审核”的案件“双审”机制。

  “对乡镇案件实施‘双审’,是以提升案件质量为主线,通过上下协力、联动推进,对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程序文书等方面进行双重把关,有效保障案件审理质量。”秀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共审核乡镇纪委案件53件58人,提出补证意见85条,建议改变处分档次12人。

  同时,秀屿区纪委监委制定“双审”机制操作规程,明确审理前期准备、受理案件、审理程序、处分程序及执行、案件质量评查等5个方面19条细则,进一步规范审理流程。细化操作程序,制发审理流程图和《审理文书规范化要求清单》,为审理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指引。

  为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秀屿区纪委监委实施案件管理“内审员”模式,各镇纪委监察组落实“一案一内审”,内审员负责对移送审理案件的程序、证据链闭环等进行先行审核,做细做实案件质量“初审”,确保案件证据、办案程序不留缺口、守住关口。

  此外,秀屿区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抽调审理业务精兵成立评查小组,通过定期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案件深入“把脉问诊”、查缺补漏,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建。今年以来,共评查发现并反馈问题5个方面72项,并跟踪督促被评查单位限期整改。

  审理干部队伍是用好“双审”机制的关键一环。秀屿区纪委监委积极打造“带-训-学”审理业务骨干培养模式,通过“新老”搭配审理案件、“集中”业务论坛培训、“在线”纪法微课堂互动,让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改革条件下新的纪法要求、工作规则,提升审理业务水平,锻造纪法精通的纪检监察铁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审理程序清单化、审核把关系统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上聚焦发力,有效构建‘全流程’‘闭环式’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以高质量案件的查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秀屿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秀屿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1226/171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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