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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南川两名干部被“双开”

发布时间:2023-02-0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长寿区政协城环委

  原主任陈显华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长寿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长寿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政协城环委原主任陈显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显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监管验收、纠纷协调、工程款拨付、项目规划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显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显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原支队长郝勇严重违纪违法

  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南川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南川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支队长郝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郝勇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原文链接:http://jjc.cq.gov.cn/html/2023-01/31/content_519772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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