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具体案例变鲜活教材 做深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王某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理应模范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却毫无纪法意识,政治上蜕化、思想上变质、行为上失范,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上吸取教训,不越红线、守住底线、牢固防线,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近日,华坪县纪委监委到兴泉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宣布王某的处分决定并通报了部分典型案例。
“今后,我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警醒,存戒惧、知敬畏、守底线,避免犯类似错误。”兴泉镇社会事务办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警示教育后深有感触地说。
为提高审查调查“附加值”,华坪县纪委监委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活教材”,通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通报案情、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措施,深刻查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使警示教育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将“身边事”变“警示钟”。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问诊”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责任、管理、制度上的漏洞,精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有针对性地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建制度、补短板、抓整改。去年,向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5份、工作提醒函4份,谈话提醒22人,督促建立完善25项监管制度,推动以案促改落到实处。
县纪委监委突出源头预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庭审等工作,让听者入脑入心、受教明戒,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同时,强化“点面结合”,讲述“身边人”“身边事”,印发案例通报,编印案例剖析,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心路历程、蜕变根源,切实增强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更不是终点。”华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重要作用,惩治同向发力,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谷福迪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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