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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立足监督职责 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2-0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近日,河池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人员都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该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制作印发的《清风河检—检察人员廉洁纪律口袋书》。

  

  “‘口袋书’虽小,装着的学问可不少。里面不仅收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专业内容,还融入各项纪律禁令,形象生动、通俗易懂,便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随时翻阅,强化廉洁意识、守住廉洁底线。”该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吴广维说。

  

  为确保清廉机关建设走深走实,该纪检监察组围绕清廉机关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清廉机关建设和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聚焦日常监督,打出“廉政纪律、廉政教育、廉政文化”等系列组合拳,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清廉机关建设,制度引领是根本。2022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召开清廉机关建设动员部署工作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明确清廉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实施步骤。同时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河池市人民检察院“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谈心谈话、廉政家访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清廉机关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清廉机关建设,关键在人,核心在转变机关作风,打造讲政治、有活力、能战斗的过硬队伍。该纪检监察组把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和中层负责人、基层检察院“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对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市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廉政谈话,对市检察院机关部分重要岗位负责人调整、新调入和新录用人员进行个别廉政谈话,推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谈话无死角、全覆盖。不定期到机关各部门、基层检察院开展调研,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自清廉机关建设开展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对市、县两级检察人员提醒谈话6人,主动约谈12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违纪检察人员6人。

  

  与此同时,该纪检监察组积极推动清廉机关文化阵地建设,用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在机关大厅精心打造廉政宣传栏、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政教育标语、短视频,营造浓郁的廉洁文化氛围。在一楼职工之家设立“廉政书吧”,陈列各类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书籍,将检察文化与清廉元素完美融合。此外,还推动开展“庆祝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清廉主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屯。2022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次。(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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