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让处分决定成为干部“清醒剂”
发布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酒驾问题看似偶然,其实是长期以来放松自我要求、思想麻痹大意的必然后果,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近日,张掖市临泽县纪委监委向县职教中心总务处主任李某宣布处分决定并开展纪法教育。
“作为党支部书记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李某所在党支部随后深入剖析违纪问题发生根源,并警示教育支部党员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处分决定宣布是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县纪委监委把处分决定执行作为系统工程,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相融合,在提高规范性、做好思想引导、强化警示教育上持续发力,使处分决定成为干部的“清醒剂”。
县纪委监委坚持“凡处必宣”,围绕宣布主体、宣布流程、宣布内容等方面细化工作职责,结合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受处分人员思想和身体状况等,一人一方案,综合考量警示效果、教育意义,适当扩大处分决定宣布范围,适度延伸到行业系统内党员干部,实现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
为充分发挥身边案例“活教材”作用,县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执行与推动问题整改相结合,一体推进“三不腐”。在处分决定宣布时,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查找本单位在思想政治建设、权力监督制约、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跟进监督处分决定执行,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弥补内部监督薄弱点,消除系统运行风险点,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此外,县纪委监委将人文关怀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处分决定执行全过程。把交心式谈话作为处分决定宣布的必备环节,结合受处分人员成长、工作经历,引导反思错误、剖析根源、汲取教训。同时,鼓励受处分人员重振信心、放下包袱、担当作为。(供稿 张国茂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259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