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一张审批单揪出村级工程"蛀虫"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笔集体资金能顺利追回,多亏了你们耐心细致调查,大家伙心里都很感激。”日前,当崇仁镇安江村村民再次见到嵊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时,脸上带着止不住的笑意。他说,集体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透明,决不能进了个别干部的腰包里。
备受村民关注的这笔村集体资金究竟是如何追回的?事情还得从数月前的一次专项监督说起。2022年10月,嵊州市崇仁镇纪委监察办在安江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监督期间,了解到该村于2020年实施的“下安田自然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清表工程”疑似存在资金使用去向不明、干部职务侵占的问题。考虑到该问题线索时间跨度长、涉及人数多,核查难度较大,崇仁镇纪委监察办随即向嵊州市纪委监委报请,要求对口联系的第四协作片区提供支援。
经协作片区分管领导批准后,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一时间对该案开展跟踪指导,联合崇仁镇纪委监察办组成调查组,兵分两路,一组到村内走访,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另一组则对相关文书资料、会计凭证等进行查阅核对。
在抽丝剥茧式的核查中,一张村集体资金支出审批单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该单据显示,该清表工程承包款金额为63024元,收款单位为当地某挖机租赁服务部。
“一个清表工程涉及的资金应该包含人工、机械等综合费用,这份凭证里仅一项挖机服务就占据了全部的工程款项,极不合理。”面对这张看似附件完整却又不合常理的资金支付凭证,调查人员充满了疑惑,随即找来安江村村委、下安田自然村负责人任某樑,对其进行个别谈话。
“这是不是下安田自然村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清表工程的资金支付凭证?”
“是的。”
“那为什么资金支出均为挖机费用?”
“这个我记不清了,应该是为了方便,就统一把账面上的费用算在了挖机那边……”
面对调查人员的提问,任某樑始终含糊其辞,谈话一时陷入僵局。调查组决定调整方向,从挖机租赁服务部负责人入手进行突破。经核查发现,挖机租赁服务支出及人工费用仅为46000余元,与审批单上的数字之间存在17000元左右的差距。
纸终究包不住火,在逻辑紧密的追问和凿凿证据面前,任某樑最终交代了其从村级工程项目中套取集体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的原委。
“当初,我和村报账员商量,决定借用村民任某的名义承接这个工程,之后又私下和挖机租赁的负责人商议好,在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的基础上,套取剩余的村集体资金17000元。”任某樑坦言,但钱落袋的满足没有持续多久,不安和懊恼就开始在心头盘旋……
结合任某樑吐露的事实,调查组对该案开展进一步核查。经查,2020年6月,崇仁镇安江村下安田自然村决定实施该项清表工程。安江村村民委员会委员任某樑和下安田自然村报账员任某炎在负责上述工程期间,先借用村民任某的名义承接工程,再与挖机租赁的个体老板合谋套取工程利润17000元。其中,任某樑实得5000元,任某炎实得4000元。2022年12月,任某樑受到记过处分,任某炎受到警告处分。
案件查办后,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村干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性观念弱化、纪法意识淡薄等深层次问题,崇仁镇纪委监察办靶向施治,对全镇各行政村(社)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3份,督促完善招投标规范、财务管理等村级制度5项。
(嵊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1/t20230128_8281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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