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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高效执行 让农民工不再“忧薪”

发布时间:2020-12-08 作者:谢雅琴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高效执行1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从执行立案到发放案款仅用了一周的时间,将14名农民工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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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某等14人系被执行人杨某某雇请的工人,在杨某某承包的泸州市纳溪区木竹工艺品制造标准厂房的1号、2号厂房和办公楼内墙抹灰工程中,为该工程提供劳务。双方于2020年7月9日进行工资结算,被执行人杨某某向陈某某等人出具了工资明细一份,注明“以上所欠工资属实”并签名捺印予以确认,后经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遂诉至纳溪法院要求杨某某支付拖欠劳务工资共计5万余元,并于9月15日向纳溪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批案件系涉民生案件,纳溪法院立案当天即移送执行指挥中心启动快执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查得被执行人杨某某账户内有存款,但不足额,遂电话联系杨某某,通知其到执行局。到达执行局后,杨某某仍以多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遂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会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杨某某多方筹款,现场支付了全部案款,同时,也为闻讯而来但尚未提起诉讼的农民工现场支付了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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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款履行现场,纳溪法院执行法官以此为契机,深入浅出地向被执行人杨某某及在场农民工宣传讲解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此切实增强雇佣方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强农民工自我保护的能力,力争从源头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14件执行案件,共计5万余元工人工资,标的虽不大,但责任一样重,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直是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类型之一,也是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纳溪法院高效妥善的执结该批案件,充分发挥了司法保障民生的功能,用实际行动护“六稳”促“六保”,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群众需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