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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购买15斤青菜的发票背后

发布时间:2021-03-2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现在想来十分后悔,作为公职人员不应该心存侥幸贪小便宜,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农产品检测经费......”面对桌面上的处分决定书,现任忻城县安东乡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的罗某某悔恨不已。

  
2020年11月,安东乡纪委接到来自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提供的问题线索,反映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可能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接到问题线索后,安东乡立即组织专项核查组展开线索核查。

  
每年县里提供的农产品检测经费是多少?”安东乡纪委书记樊继荣来到安东乡农业技术推广站,一边翻看台账,一边询问该单位工作人员。

  
每年我们有一万五千元的农产品检测经费。”该单位工作人员回答道。

  
2020年6月22日,到桃源村大桃屯某农户家中购买青菜十五斤,用于农产品检测......”樊继荣看着台账上映入眼帘的短短一行字若有所思。

  
走,我们下村去!”

  
对应台账内容,樊继荣一行人来到桃源村大桃屯一户农户家中。

  
阿叔,今年乡里面有工作人员跟您家里购买过青菜吗?”

  
我家没有种青菜啊,也没人跟我买过青菜……”

  
账本上明明记着2020年6月22日,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在这家购买了15斤青菜。”樊继荣寻思道,决心要把问题查清楚。

  
安东乡纪委迅速组织开展线索核查工作,针对近年来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可能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行为,进行相关佐证资料收集工作。经核查,该乡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罗某某、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罗某某、自然资源村镇规建中心干部吴某某在开展安东乡农产品检测工作期间,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农产品检测经费15457元。

  
2021年1月21日,安东乡综合治理中心主任罗某某、自然资源村镇规建中心干部吴某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均被处于政务警告处分;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干部罗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引导全乡党员干部从该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安东乡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召开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在小利面前,廉洁不应让步。公职人员要坚持在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和自我约束,慎思慎行,切勿因贪图小利而最终走入歧途。”警示教育会上,樊继荣语重心长地说。

  
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牵头,针对套取农产品检测经费问题成立专项核查组,围绕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开展系统整治,在各个乡镇展开拉网式排查;该县纪委监委各个片区领导亲自挂牌督战,指导问题线索受理、研判、移交、处置、反馈工作,确保每个问题线索都调查核实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12个。(忻城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324/gxjjw605b09b4-1564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