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挂证取酬"酬"更"愁"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6年5月至2022年8月,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察大队工作人员陈伟违规将其二级建造师证书挂靠至相关公司,收取报酬共计1万元,违反廉洁纪律。2022年11月,陈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全部违纪所得。
2022年8月,在省纪检监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系统预警监测到陈伟违规挂证取酬有关问题线索后,瓯海区纪委监委迅速将该红色预警任务分派调查。
2006年4月,陈伟考取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多年之后,为了将考取的证书“物尽其用”,陈伟动起了挂靠的“歪心思”。据调查,2016年5月至2021年3月,陈伟将其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至瓯海某建设有限公司,直至公司歇业后拿回证书,收取挂证报酬8000元。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伟再次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到余姚市某建筑有限公司,并收取报酬2000元。
2022年1月,在瓯海区开展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自查自纠期间,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陈伟未将其挂证取酬情况如实上报,仅联系中介机构将其证书注销。不想中介机构并未实际予以注销,直至瓯海区纪委监委根据问题线索对其进行约谈,陈伟方才“如梦初醒”,但却为时已晚。
2022年10月,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初步核实红色预警问题线索后,对陈伟涉嫌违纪问题立案审查。2022年8月,陈伟将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予以撤销注册。2022年11月,陈伟因违规挂证并收取报酬,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1万元。
违纪党员反省:
反思自己错误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我不仅违规挂证取酬,还心存侥幸,未如实上报证书挂靠情况,在精神上失了节、缺了钙,追悔莫及。今后我必将以此为鉴,守牢底线,廉洁履职。
执纪者说:
违规挂证取酬容易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扰乱相关行业的市场秩序。自作聪明地“钻空子”,心存侥幸地“打擦边球”,终将难逃“法网”恢恢,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守执业规范和诚信原则,时刻警醒自己,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法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做违规挂证取酬的“两栖干部”。
(温州市瓯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12/t20221219_78543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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