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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 ▏灯亮了,心暖了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沿福建省平和县国强乡高坑村的村道一路走来,两排整齐对称的路灯把路上每一个台阶都照得清楚。“这些路灯装好后,我们出门散步就不用担心绊倒了。”碰到走访的国强乡纪检监察干部小张,正在饭后散步的村民赖某热情地打起了招呼。

  事情还得从乡纪委一次日常监督中的发现说起。

  纪检监察的日常监督涉及方方面面,要防止无方向无实质的监督,就要做实日常监督的基本功,把监督对象、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摸清摸透。为此,国强乡纪委采取下沉一线摸排走访的方式,进村入户,收集群众困难诉求。在高坑村走访时,群众要求村委会解决道路照明问题的诉求十分强烈。

  高坑村是乡区所在村,人口密集,车辆往来频繁。除了一些经营商铺的店面门口有自装照明灯外,其余部分大多没有覆盖路灯,一入夜,村民出门就得使用手电筒,十分不便。

  “乡里大部分村都实施了亮灯工程,高坑村为何迟迟没有落实?”带着问题,国强乡纪检监察干部小张直奔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家中。

  “之前白水村在开展村道修缮工程的时候,村主任因为虚增工程款被乡纪委立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我们又不懂工程项目,多做多错,不如不做。”陈某无奈说道。

  原来,正因为高坑村是乡区所在村,镇区主干道的路灯工程应该由乡政府还是村委会来实施,责任主体一直没有明确划定,加上村干部很少接触工程项目,存在畏难心理。这事一拖多年,给村里的群众带来诸多不便。

  小小的路灯,折射出的是村干部不敢担当的作风问题。

  国强乡纪委将该问题纳入“整治群众身边‘四风’问题”,在向乡党委报告并明确主体责任的同时,督促乡村镇建设与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各村村主干开展农村集体工程项目业务指导。针对高坑村村道路灯项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实地考察、立项申报及招投标等实施过程予以指导,安排村纪检委员全程参与,乡纪委实时跟进监督。

  两个月后,150盏新式路灯在村道两旁同时亮起,解决了800多户村民夜间出行照明难题。

  近年来,平和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结合常态化开展“点题整治”,进一步整合村级纪检委员、村级党风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监察联络员等“四员”监督力量,重点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入户走访,排查摸底。

  截至2022年底,全县乡镇纪委共入户走访3956人次,收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52个,并列入清单式管理台账。一个个问题相继解决,监督推动基层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平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30207/1719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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