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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功名不爱钱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汤阴岳飞庙正殿楹联“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该联的作者是清朝人何金寿。(资料图片)

  “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这副悬挂在河南汤阴岳飞庙正殿的楹联,上联取自文天祥的千古名句,下联出自明代谏臣杨继盛的《言志诗》,道出了岳飞所倡导的“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死”的精髓。撰写楹联者,是一位与岳飞心灵相通,同样有着高尚情操的廉洁之臣——何金寿。

  何金寿(1834年—1882年),字铁生,湖北江夏(今武昌)人。在同治元年(1862年)的进士考试中,他名列一甲第二名,即俗称的“榜眼”,被授以翰林院编修。同治九年(1870年),何金寿外任河南学政,督管河南学务。光绪二年(1876年),何金寿调回京城,任日讲起居注官。

  何金寿是一名能臣干吏。光绪二年,山西发生旱灾,他敏锐判断出在赈灾款中可能出现贪墨之事,遂向朝廷谏言派遣得力大臣前往山西,并于天津设粜运总局,巡视赈灾事务,避免官吏中饱私囊。他还提出“储粮平粜”策略,即提前贮备粮食,在水旱灾害发生时,粮价势必上涨,这时将提前储备的粮食投入到市场上,市场上的粮食多了,粮价就会下降,这样就能让更多受灾百姓买到粮食。

  光绪五年(1879年),何金寿出任扬州知府,正值灾荒之时,农业歉收。他便从官府钱库中借出钱款,用以赈济抚恤灾民,使得“民困大苏”。他还首创“以牛典当”救急的“典牛局”,即准许灾民将耕牛作为抵押,换取一定数目的钱款来购买粮食,以度过灾荒。当时,何金寿共用这种方法收典耕牛400余头。到了第二年春天,他不取分毫利息,让农民用同样数目的钱款将耕牛赎回,使农民得以及时播种。在官吏贪污成风的晚清,何金寿亲自经手巨额赈灾款,仍能做到两袖清风,坚定拒绝诱惑。他为官清廉以至于家中清贫,只有半壁图书,可以说真正做到“第一功名不爱钱”。

  何金寿在扬州时,在防火、防盗上均有一定成绩,能够做到保境安民。如他购置了70多个大水缸,分段存储救火用水,安置在新城与旧城之间,大大降低了火灾风险。此外,何金寿筑堤有功,政绩卓然,经过掌管漕运的督抚黎培敬的保举奏本,被朝廷赏赐加三品官衔。

  何金寿秉公执法,不畏强御。光绪七年(1881年),扬州城内一家叫“同益典”的典当行被大火烧毁。典当行的店主张某是当朝军机大臣李鸿章的亲戚。典当户们因此担心张某会“仗势”不予赔偿损失。何金寿经调查发现,火灾是典当行的员工自己不慎引起的,按照已有的典铺失火索赔办法,典当行理应赔偿典当户的损失。何金寿冲破重重阻力,责成“同益典”半价赔偿典当户的损失,在街上对处置结果公示,果断惩治滋事者,平息了此次纷争,获得百姓交口称赞。

  何金寿除了是一位直臣、好官,还是一位风流雅士。据《清史稿》记载“何金寿公余,从事笔墨,偶写竹石,豪纵奔放,不可一也。工诗文,善书画。”,他画如其人,有“清腴之气”,至今仍有他的画作流传。

  光绪八年(1882年)七月,扬州大旱,何金寿为民祈雨,因过度劳累而中暑患病,不久暴病身亡,以身殉职。何金寿榜眼出身,官至三品,宦海沉浮二十载,死时却“萧然宦橐,无以回家”。临终前,他特地嘱咐家人不得接受商人赙赠一钱。最终因贫无法归葬故里,遂埋葬于扬州郊外,扬州百姓自发为其送葬。

  何金寿用一生诠释了他在岳飞庙前写下的楹联——“人生自古谁无死,第一功名不爱钱”。他死后,左宗棠将他的事迹向光绪禀报,光绪称赞其有“古循吏风”。内阁大学士黄体芳为他作挽联,形象描绘了一个“只留半壁图书,与两袖清风,分贻儿辈”的清官形象。清人王季珠亦作诗称赞他“诗书画是真才子,清慎勤为大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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