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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宗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甘肃省纪委监委对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宗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宗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串供、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信仰迷失,信奉神灵,迷信风水“大师”,测风水、做法事,以保自己“平安”过关;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频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下属提供的旅游活动,长期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阳奉阴违,欺骗组织,搞虚假整改;摒弃组织原则,与党离心离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瞒报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超标准购置豪华车辆,挥霍浪费国有资财;以权谋私,亲清不分,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经商谋利提供帮助,侵害企业权益;贪心不足,视钱如命,用不法收入放贷、入股私营企业赚取巨额利息,违规领取津补贴;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于不顾,出借公款、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用职权肆意干预、插手工程项目,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国有企业管理秩序。

  李宗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宗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宗文简历

  李宗文,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甘肃武威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1.08-1984.06甘肃省畜牧学校畜牧专业学习

  1984.06-1986.02甘肃黄羊河农场畜牧禽公司技术员

  1986.02-1987.07黄羊河农场生产科科员

  1987.07-1989.06农业部经济干部管理学院会计统计系统计专业学习

  1989.06-1993.11黄羊河农场计划财务科科员、副科长

  1993.11-1997.04甘肃黄羊河实业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1997.04-1998.04甘肃黄羊河实业公司经理助理兼计划财务部主任

  1998.04-2002.06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6.09-1998.06在甘肃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6-2005.12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间:2002.09-2004.09在西北师大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5.12-2007.04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7.04-2009.03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9.03-2011.09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2011.09-2014.05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4.05-2016.06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总经理

  2016.06-2022.07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2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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