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敢于说“不”的老李
发布时间:2023-03-1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泸西县白水镇巨木村委会会议室里,一场关于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村“两委”会议正在紧张地讨论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老李额头已渗出密密的汗珠。
此次会议的议题,是对集体经济分配方案中增加村保洁员奖励资金的事项进行表决。
“现在群众对村内的环境卫生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打扫和维护的地方增多,村保洁员的工作量很大。”一位党总支委员说,“为激发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中增加保洁员奖励资金的内容,合情合理。”
“但巨木村集体经济收入大部分属于入股分红所得,作为奖励资金发放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我建议用其他经费作为支付这笔保洁员奖励资金费用。”老李据理力争地说道。
“现在经费这么紧张,到哪里找钱?”……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发表着意见。
“只要符合‘四议两公开’的原则就可以实施,我建议大家投票决定!”村党总支书记一锤定音。
最终,巨木村以8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集体经济分配方案,择日将提交党员大会审议。
回到家后,老李如坐针毡,越想越觉得心里不安。在《白水镇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中有明确规定:“集体经济收益一般不得用于奖励性资金发放及村组干部报酬待遇补贴”。
“不行,这个分配方案是违规的,一旦开了这个‘口子’,往后就会越来越大,再难堵上。”老李决定向镇纪委反映这个问题。
“这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白水镇纪委在核实情况后,随即与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体谈话:“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照规定分配使用,分配不当,有可能会引发群众矛盾。”谈话中,镇纪委杨书记向村“两委”成员详细讲解了管理办法。
“杨书记、老李,感谢你们呐!要不是你们及时提醒,我们就真的违纪了。今后集体事务我们一定按规定办事……”村党总支书记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当场表态。
最终,巨木村删除了“增加村保洁员奖励资金”的提议条款,按规定重新制定了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
第二次坐在开会现场的老李心情爽朗,自村“两委”换届后,这是他首次在村“两委”会议上说“不”。
“敢于说‘不’,才能真正打通村‘两委’监督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老李会后深切地说道。(泸西县纪委监委 马娟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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