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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完善“四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推进全方位深层次高效能贯通融合

发布时间:2021-03-25 作者:佚名 来源:秦风网 

  近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印发修订后的《关于建立健全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作配合的内容和方式,建立起覆盖巡视全流程各环节、贯通前半篇和后半篇文章的统筹衔接机制,为发挥巡视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

  《意见》着眼“全方位”贯通融合,进一步扩大了协作配合范围。将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各部门协作配合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实现部门、过程、领域“三个全覆盖”。推进协作配合部门全覆盖。在原《意见》基础上,新增与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等部门协作配合要求,完善与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等部门和派驻机构协作配合机制。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职能部门中,已明确与省委巡视机构开展协作配合的有22个。此外,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审理室也在深化改革、制度建设、政策咨询等方面为巡视机构提供了有力支持。推进协作配合过程全覆盖。修订后的《意见》涉及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覆盖了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的全部流程,为深化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创造了有利条件。修订过程中,结合实际对部分环节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充实,比如在巡视期间,新增了加强培训辅导和参加阶段汇报等具体环节;在整改监督方面,新增了通报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成效等具体环节。推进协作配合领域全覆盖。《意见》在完善情况通报、人员选调、沟通协调、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巡视全流程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还将巡视巡察宣传、巡视干部管理等纳入协作配合范围。在巡视巡察宣传方面,建立了省委巡视机构与省纪委监委宣传部的宣传协作、宣传把关、舆情监测机制,对做好巡视常规环节宣传和整改成效宣传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巡视干部管理方面,明确了巡视固定编干部和借调干部的管理体制,以及巡视干部作风纪律监督机制,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意见》着眼“深层次”贯通融合,进一步细化了协作配合要求。通过细化情况通报、巡前培训、阶段汇报、派驻监督等要求,推动“四项监督”深度融合、有机贯通。细化了情况通报要求。《意见》对省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向巡视组通报情况的内容逐一进行了细化,要求把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上轮巡视整改情况,涉及本轮巡视对象的阶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相关领域的信访数据和分析材料纳入通报范围,把“面对面”沟通作为监督检查室通报情况的重要方式,极大提升了巡前情况通报的质量。细化了巡前培训要求。《意见》要求,每轮巡视动员部署期间,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或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结合巡视任务,就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巡视组干部作专题辅导。省委第十轮巡视动员部署会期间,省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就市区和省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阶段特征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作了专题辅导,参加本轮巡视的干部普遍反映,此次培训针对性、操作性非常强。细化了阶段汇报要求。《意见》要求,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组阶段汇报时,省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和相关监督检查室主要负责人列席,就巡视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定性和下一步工作方向提出意见建议。这一做法,不仅有利于巡视组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也有利于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衔接。细化了派驻监督要求。《意见》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积极协助、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及时向巡视组介绍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情况、通报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处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党组(党委)“立行立改”。同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派驻机构的问题线索,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相关监督检查室,打通了巡视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渠道。

  《意见》着眼“高效能”贯通融合,进一步完善了协作配合机制。坚持用机制保障制度、用流程落实机制,确保协作配合要求落地、工作落细、监督落实。完善了人员选调机制。《意见》要求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加强统筹谋划,落实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和市(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一轮省委巡视工作机制,有计划地安排新提任纪检监察干部和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工作。这两项机制的落实,有力提升了借调参加巡视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水平,为巡视组精准开展监督、发现问题提供了有力支持。完善了整改协作机制。《意见》明确省委巡视办承担整改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能,省纪委监委办公厅承担日常整改监督督查职能,监督检查室承担整改监督职能,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和汇总职能,同时明确了加强沟通协调、情况互通、工作会商的途径和方式,着力推动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了双向互动机制。《意见》明确要求,省委巡视组应当向相关监督检查室反馈巡视前通报问题线索了解情况,向党风政风监督室反馈巡视前通报提请巡视组关注阶段性重点工作了解情况,向信访室反馈巡视前通报重要信访问题了解情况,相关室需要深入了解巡视有关情况的,省委巡视办协助安排查阅巡视报告问题底稿或协调巡视组有关人员介绍情况,实现了由单向交流到双向互动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巡视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整体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21/1418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