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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出台十条措施 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3-2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近日,兰州新区纪工委监工委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十条措施》。

  “出台十条措施,是兰州新区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创新实践。”新区纪工委监工委信访室主任说。

  据介绍,新区出台的信访举报工作《十条措施》坚持定性要求与定量指标相结合,从组织领导、畅通渠道、队伍建设、考核评价等10个方面对信访举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既有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

  如第一条“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基层党组织至少每半年要研究1次信访举报工作……”

  第七条“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全面推行来访接待‘一查验三告知’机制,对假商骗商、境外势力、农村宗族势力等通过诬告陷害影响新区公共事务、破坏新区发展的问题‘一案双查’、一查到底……”

  第十条“创新完善考核评价方式,……把信访举报工作情况纳入对下级党组织日常监督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党组织及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次提醒、二次约谈、三次问责’并进行相应绩效扣分……”

  “信访举报工作是政治生态‘晴雨表’,问题线索‘主渠道’,我们将以‘十条措施’为抓手,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以高质量的信访举报工作助力新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区纪工委监工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00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