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三百七十四期:临退前的权力"疯狂"
发布时间:2023-04-0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在临退休的最后几年,没有守住初心,身边缺少几个像你们这样能引导我走正路、别动歪脑筋的朋友,现在真是后悔莫及……”在监察留置期间,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福泉林场原场长廖洪进向瑞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忏悔道。
如果不是最后的“失足”,作为在国有林场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场长,廖洪进在行业内的业绩也算有口皆碑。但他终敌不住诱惑,想在退休前抓紧时间“捞一把”,利用其负责林场工程发包、资金审批等权力受贿70多万元,最终身陷囹圄,落得满盘皆输。
几条香烟变初心
廖洪进19岁便到福泉林场工作,从一名林场普通职工,一步一个脚印,成长为林场场长。2009年,廖洪进任福泉林场场长后便暗暗发誓,要让林场职工都能过上好日子。2011年,廖洪进抓住机会,推动完成林场职工安置房建设,近几年,又成功将福泉林场打造为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全国绿化先进林场。当时,在领导和同事的眼里,廖洪进是敢为人先、兢兢业业的带头人。
但工作一世,糊涂一时。离退休时间越近,廖洪进越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恐慌,习惯了林场大小事项都“一言堂”的廖洪进,害怕退休后的“无人问津”,开始萌生“权力能用就用,不然过期作废”的思想。
2019年,一名绿化行业的老板郑某某找到廖洪进,故作不经意地说:“我香烟买多了,自己又不抽,您平时爱抽烟,就帮我拿去抽了吧。”朋友间拿些东西,也没关系吧,犹豫片刻的廖洪进,拿下了这几条香烟。
思想滑坡不自知
离退休时间越近,廖洪进的思想防线越放松。2021年,廖洪进带领福泉林场创建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在此期间,廖洪进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时常超标准、超范围进行公务接待。这些报销不掉的费用,一度让廖洪进伤透了脑筋。2021年上半年,廖洪进找到了绿化行业老板张某某,向其暗示林场接待费用无法报销的现状,欲由张某某摊牌该部分费用。张某某虽不情愿,但是碍于廖洪进的权力,只好接受,送上现金给廖洪进用于报销公务接待费用共计10万元。此时的廖洪进没有意识到自己正一步一步踏入深渊,反而觉得为林场又解决了一件大事而沾沾自喜。
此时的廖洪进,已经有点“飘”了,对收受一点小礼品也不再感到为难。跟他有工作接触的绿化行业老板们也察觉到了廖洪进的变化。2021年,老板郑某某又找到廖洪进,直接将一箱高档酒放进廖洪进的轿车后备箱,平素就爱喝酒的廖洪进不再拒绝,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变本加厉狂敛财
人的贪欲一旦打开,人生就已经脱轨不可控了。躺在以往功劳簿上的廖洪进,自认为对林场、对国家已经做了足够的贡献,最后几年拿点东西,“犒劳”下自己的辛苦,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此后,廖洪进开始从收受香烟演变为收受现金,从单笔5万元到单笔10万元,再到单笔15万元……“胃口”越开越大。
2022年3月,廖洪进卸任福泉林场场长之职。鉴于廖洪进还兼任林场支部书记,在很多事情上“还能说了算”。4月,承接了林场数百万工程的老板郑某某为了感谢廖洪进在工程发包、资金审批等方面的关照,给他送上一笔40万元的好处费。
廖洪进确实害怕收受金额太大会被查处,但在巨大的诱惑面前,最终贪欲战胜了理智。抱着“我都已经退了,纪委应该不会再来查我了”的侥幸心理,他收下了这笔职业生涯中金额最大的好处费。
2022年9月,廖洪进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至2022年,廖洪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72万元。2022年11月16日,廖洪进因犯受贿罪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一日得失看黄昏,一生成败看晚节。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警惕临退前的权力疯狂,多想古人“慎终如始,则无败事”的告诫,自省自励,上不愧党、下不愧民,给自己的人生画好完美句号。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302/t20230221_8682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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