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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大方:优化监督机制 让驻点监督发挥“常驻”作用

发布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贵FK1***’的车辆并不是你们单位的公务车,为什么会有用公务加油卡加油的记录?”

  “请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存在问题,报送整改结果,并规范公务车和公务加油卡日常监管。”

  近日,毕节市大方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在开展驻点监督时,经比对加油台账和公务用车记录,发现县某单位干部杨某利用管理加油卡的便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的私家车加油,责令单位对杨某严肃处理,并督促完善公车和公务加油卡日常监管制度2项。

  驻点监督是派驻监督的重要方式。去年7月,毕节市大方县纪委监委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安排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到被监督单位开展驻点监督,嵌入驻在部门单位。

  “有的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联系7、8个单位,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都跑不过来。”大方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仅有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6名干部,但是要监督56个单位,派驻监督存在点多面广、精力分散的难题。

  问题该如何破解?大方县纪委监委探索形成了选派干部进行半月监督、整合力量集中监督等方式,用好信访、巡察、审计等监督力量和机关纪委、党组织纪律委员力量,让驻点监督发挥“常驻”作用,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实际工作中,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常驻一家单位办公的基础上,针对监督联系的非常驻监督单位,安排2名以上干部每月至少开展为期2周以上的驻点办公,近距离、全天候了解驻在单位各方面情况。同时,组织整组干部力量,结合日常收集的信访、巡察、审计等方面问题线索,对各监督单位每月至少开展2天以上的集中监督检查,起底在日常监督中难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清单,向驻在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推动其立行立改、边督边改。

  注重用好被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和党组织纪律委员力量,将之作为派驻监督的重要补充。针对机关纪委纪检干部和党组织纪律委员业务知识欠缺、监督执纪能力经验不足等实际困难,开展全员培训,通过跟班学习、跟岗轮训、挂职锻炼等形式开展监督执纪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履职意识和能力,发挥“近距离监督”“面对面教育”的天然优势,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派驻监督检查组共发现问题86个,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78个,主动约谈党员干部304人次,初核问题线索40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5份。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4/t20230403_788551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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