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营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4-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日前,经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批准,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对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四级调研员营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营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营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埇桥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埇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营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宿州市埇桥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宿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110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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