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庭审现场变“课堂”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家人,我真的很后悔,可是错了就是错了,我应该承担做错事的后果……”网络连线视频中,权杰在看守所哽咽地忏悔。
近日,砚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县自然资源局原副局长权杰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县属各部门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及股所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共18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零距离、全景式接受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重肃穆,敬畏宪法法律、遵从纪律规矩的纪法烙印深深印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看着曾经的领导、同事一步错、步步错、慢慢滑入深渊,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让在场的人唏嘘不已。
“权杰靠着自己的努力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本该用手中的权力为群众服务,回报组织,却因贪念将自己一步步推向深渊,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作为昔日的同事,我为他感到惋惜,同时,我也从他的案件中深受警醒……”县自然资源局一名干部旁听完庭审后感叹道。
把警示教育搬到庭审一线,以真实案例“现场授课”,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是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形式。
为切实发挥警示教育“治本”功效,该县纪委监委除了把旁听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的有效途径外,还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分类汇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党纪法规微讲堂”进党校、进机关、进村(居)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内法规教育和法律教育有效结合,以案明纪、以人为镜,警钟长鸣,用身边人、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给党员干部真真实实打好“预防针”。
“将法庭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的目的是以案中人教育身边人,唤醒装睡人,让党员干部摒弃‘看戏’心态。”砚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把身边的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不断拓展警示教育形式和覆盖面,引导党员干部分辨雷区和陷阱、认清底线和红线,学会用纪法约束自己。( 王建梅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407/119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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