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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领导签字套取项目资金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都怪自己一时贪心,为了点‘好处费’,干了错事,自以为手段高明,实则自欺欺人……”面对前来回访的四川省旺苍县纪委监委干部,旺苍县五权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吴某某对自己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后悔不已。

  此案的查处源于一次走访。此前,旺苍县纪委监委在五权镇天红村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入户走访时,几个村民的对话引起了走访干部的注意。

  “当时说的倒好哦,还有肥料种子补贴,这都快两年时间了,啥都没见到。”

  “我在里面务工的,工资到现在都没发。”

  面对群众的反映,走访干部找到天红村的村干部了解情况。该村支部书记表示2020年县农业局在天红村实施了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项目,老百姓说的都是真的,他也找镇上农业服务中心反映过多次,但都不了了之。

  随即,旺苍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联合五权镇纪委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作为分管领导,请你把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说一下。”在查看项目资料后,调查组找到该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马某。

  “那个时候我刚来,这个项目我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要在验收表上签字?”调查组将验收表递给了马某。

  “这不是我的笔迹!”看到项目验收表上签字,马某大吃一惊,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签过这个字。

  马某的回答让调查组感到诧异,立即找到了该项目的具体负责人五权镇农业服务中心吴某某进行询问。

  “为什么有老百姓反映没有收到该项目的补贴和工资呢?”

  “这个我不太清楚,可能是发漏了吧,我再核实下。”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吴某某显得镇定自若。

  “那这个项目验收表上面的签字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我不晓得。”吴某某看着验收表摇摇头。

  “马某说这个字不是他签的,你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吗?”调查组不再兜圈子,直截了当抛出了问题。

  眼看事情败露,自知瞒不下去的吴某某低下了头,支支吾吾向调查组说出了实情。

  原来,2020年4月,县农业农村局在五权镇天红村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项目。该镇学堂梁核桃专合社负责人徐某在得知该消息后,主动向吴某某表示想承包该项目,并承诺事成之后绝不会亏待他。利欲熏心的吴某某便在未向镇领导汇报的情况下,私自加盖政府公章,将该项目交予了徐某实施。

  接下来,在项目仅实施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吴某某便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了验收,为防止事情败露,还模仿马某的笔迹在验收表上签了字。就这样,在吴某某的帮助下,徐某成功套取项目资金79950元。吴某某也如愿以偿拿到了1万元的“好处费”。

  最终,吴某某受到撤职处分,由专技九级降为专技十三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徐某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套取项目所涉及的农资补贴和劳务费也悉数发放给了老百姓。与此同时,旺苍县监委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五权镇发放了监察建议书,责令两个单位举一反三,加强涉农项目监管,填补制度漏洞。(四川省旺苍县纪委监委罗慧杨生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lzjy/aljs/202304/t20230410_70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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