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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康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2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8日至6月8日,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对阜康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阜康市委将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85个具体问题、制定255条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市委主要负责同志13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并就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问题现场督察指导30余次。市委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截至2020年12月,针对反馈的3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1个,基本整改完成2个,未整改完成3个;建立完善制度133项,制定改革措施3条。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巡视整改以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0次,示范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50余场次。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结合讲党课、各类培训带头开展理论宣讲30余场次。全市8000余名党员干部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组织开展“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专题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座谈会、党员干部理论测试,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容错纠错、重大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项目会审制度,今年以来,召开项目会审会10次、审议项目226个。完善招商引资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实施精准招商、小分队招商,今年组建3个招商小分队,洽谈对接企业12家。修订完成《阜康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阜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煤电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循环产业链条的延伸转变,坚决否决“三高”项目。坚持把发展全域旅游摆在战略全局的突出位置,以打造天山天池国际旅游度假区为载体,加快文旅项目建设,飞越天山综合体、天池健身休闲栈道等项目基本完工。

  3.针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的问题。制定《阜康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风险点及应对秋冬季疫情防控现阶段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落实落细监测预警机制,逐一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措施。市领导深入实地调研,督导各单位、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深。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建立每月对规上企业增产达效情况调度机制,搜集企业困难诉求218条,办结率100%。

  4.针对“污染防治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秋冬春季攻势,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严格禁燃区管理,强化扬尘综合防控。截至目前,PM2.5同比下降13.6%、PM10同比下降15.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2天,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7天,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市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四张清单”,每季度召开党建领导小组会,逐一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市纪委监委将各级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督,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监督执纪不断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2.针对“巡察监督质量不够高”的问题。利用全国巡视巡察系统,建立2017年以来105个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办理台账,累积发现问题2321个、整改完成2112个。强化督促整改,对16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回访督导、3个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3.针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印发《阜康市“小微权力”运行明白册》,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重点问题线索和重大案件的查办、督办力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19件132人。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对全市冒名顶替上大学、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盲目合村并居等11项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察监督,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巡察重点,有效消除廉政风险隐患。强化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开展深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17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0589人次。

  5.针对“派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突出能力素质提升,举办派驻机构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7期,优化整合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4个纪检监察室力量,成立4个协作区,常态化组织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督查、专项检查。

  6.针对“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的问题。根据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职责,及时制定完善各乡镇2020年度“两个责任”“四张清单”。选优配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健全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纪(工)委机制,提升基层纪(工)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骨干培训、线索排查培训、执纪审查调查3类培训,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7.针对“还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面开展违规公务用车整治,及时处置超编超标车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集中清理超标办公用房问题,动态更新全国党政机关智慧房产平台信息,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范围。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针对“党建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市委常委会召开26次会议研究党的建设有关内容67项,其中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抓好各领域党建工作,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强化考核管理,“线上”充分运用基层党建智能管理系统和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每月督促落实;“线下”强化指导培训,开展点对点指导,进一步夯实党建主体责任。

  2.针对“党建与业务工作结构不够紧密”的问题。深入开展“五创三促”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市直各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开展情况进行审核排名。开展党政正职培训班,重点围绕党支部工作条例解读、党组工作条例解读、规范召开党组会议情景模拟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充分运用机关党建智能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实时掌握、“线下”精准指导,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和经费保障,投入1200万元新建5个村级阵地,打造3个社区服务中心,优化设置“六点半课堂”“积分超市”等功能室,实现阵地服务功能面积最大化。市财政足额拨付村(社区)运转、服务群众等各类经费3200余万元,让基层能够“有钱办事”。加大村级储备年轻干部培养,调整村“两委”干部25名,新招聘26名到村工作大学生,62名社区编外工作者,让基层能够“有人干事”。全面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基本制度执行,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夯实。

  4.针对“非公经济党组织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阜康市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阜康市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持续推动“两新”组织“两个覆盖”,“三有”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7.9%,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提升至97.1%。举办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全覆盖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非公经济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基本制度,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四)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及整改措施,常态化调度督导整改工作进度。市巡视整改办公室以现场核查、定期研判等形式,实时跟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2.针对“整改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够”的问题。成立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指导督促、监督检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利用每月例会、日常走访、综合督导等形式,将巡视反馈问题纳入到日常监督和市委巡察重点。

  3.针对“整改过程中统筹各部门形成合力不到位”的问题。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运转规章制度,每周调度督导整改工作进度。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牵头整改的32个责任单位、配合整改的8个责任单位全部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子方案,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全部制定举一反三整改方案。市委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开展2轮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凝聚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持续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一名县级领导在接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严格落实《阜康市“五调联动”实施办法(试行)》,1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周一至周三在信访大厅接待坐班,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移送调解的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二)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秋冬春季攻势,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绿色交通体系建设,严格禁燃区管理,强化扬尘综合防控,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三)持续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由市领导包案化解,做好涉企对接工作,积极发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做好回迁安置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生活帮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94-3222231;通信地址:阜康市新运路1000号阜康市委办公室;电子邮箱:260874675@qq.com。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0-150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