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县:“三色”预警机制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请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3天内将涉及何某信访件相关资料归档后交到信访室。”在宜宾市兴文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邓钰每天都会打开信访管理预警系统,查看是否有“亮灯”的信访件。当信访件某个环节即将超期,她就会向相应的承办机构发出《督办通知书》,要求承办机构限期完成。
为了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搭建并运行了信访管理预警系统,通过对信访件进行科学分类和实时预警,实现从信访受理、办理、督办、回访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统一管理、实时监督,让信访件办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精准化。
信访研判小组正在查看信访管理预警系统预警信息。(梁成 摄)
“在录入信访管理预警系统之前,我们会根据信访件涉及内容的轻重缓急进行归类,提出相应的工作时限要求。”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苏在江介绍,该室所有成员组成了信访研判小组,收到群众反映情况后研判小组会迅速组织开展集体研判。
在集体研判中,研判小组会根据信访内容的时效性、重要性以及复杂程度不同,分成“红黄蓝”三类信访件,对每一件信访件的处置时间以及办结时限都作了具体要求,在完成送审和“派单”后再将信访件录入预警系统。当承办机构未及时反馈相应阶段的工作成效,系统就会作出相应的预警。
将信访件划分为“红黄蓝”三类,不仅仅只是对相应时限作了要求,更重要的是明确信访件责任划分,对有限人员力量进行科学分配。为此,县纪委监委专门制定了《“红黄蓝”信访办理协作机制》,明确“蓝”类信访件由对应纪检监察组、室或者乡镇纪委独立办理,“黄”类信访件由“联系室+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合办理,而“红”类信访件则由委领导包件办理,对应联系室和纪检监察组或乡镇纪委配合。
“红黄蓝”三类信访并非一成不变,在承办机构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信访件涉及重大或者复杂线索时可以申请“调级”。在办理的群众反映兴文县思源学校要求学生购买非必要的学习用具信访件过程中,“红黄蓝”协作机制得到了有效发挥。
“在对该信访件进行核查时,我们发现该学校原校长郑某江可能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单靠我们纪检监察组的力量根本无法有效查实该问题线索,于是就马上申请对该信访件进行调级。”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钟伟刚接到该信访件时,它被标注为“蓝”类信访件,调级后变成了“红”类信访件,调级后的信访件直接由委领导包件核查,而核查组成员也扩充到了8人。随着核查的深入,郑某江涉嫌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最终郑某江被给予了开除党纪和公职处分,后经县法院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对信访件进行有效分类和实时预警,使得初次信访处理及时到位,有效提升了群众信访满意度,从而减少重复信访情况发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自202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并处置了群众来信来访83件,重复信访件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33%,信访分类和实时预警机制取得了实效,信访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作者:肖雄 敬庄明 梁成)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4/19/46d6d0845b1045309a141606bd01c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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