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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警示教育彰显震慑作用

发布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把事情全部说出来了,我现在感觉轻松了很多,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余某某长舒了一口气,脸上充满了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这与刚到贡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他却判若两人。

  事情要从去年8月的一天说起。

  一大早,余某某来到贡山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你好,这里是纪委吗?我来交代自己的问题。”

  “你好,我们是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工作人员,你不用紧张,有什么事我们坐下来慢慢聊。”

  “我拿了合作社的40多万元,现在整夜睡不着觉,又害怕又自责。我今天要向组织主动坦白,并且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在信访室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余某某道出了事情原委。

  2019年12月,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与丙中洛镇甲生村东风一、二组35户村民签订《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旅游扶贫示范户扶持协议》,协定甲方扶持乙方每户10万元入股到贡山县贡卡蓝寨乡村旅游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用于特色餐饮(农家乐)、民俗客栈等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据余某某交代,当时他不仅是贡山县丙中洛镇甲生村东风一组小组长,还是贡山县贡卡蓝寨乡村旅游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他利用管理合作社K宝的职务便利,先后分7次将合作社账户中涉农资金40.5万元私自侵占,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县纪委监委根据余某某交代的问题,随即成立工作组展开调查,在余某某的积极配合下,事情真相很快水落石出。最终,余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工作不深不实、跟踪问效不力,县文化和旅游局两位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

  “这些天来,我一听到小广播里播报的违纪违法案例、清廉故事,再看看就发生在身边的一些案例,回想起我做的事情,我就非常不安。我是小组长又是党员,当时大家都信任我,让我兼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我真的是辜负了乡亲们,也对不起组织。”余某某谈道他选择主动交代问题,缘起于县纪委监委开办的“清廉广播”栏目,小小广播唤醒了一名党员的良知和党性,最终他放下包袱,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问题。

  促使余某某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离不开贡山县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的强大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近年以来,贡山县通过组织开展“送廉下乡”宣讲活动、制作“清廉广播”栏目、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备、案情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孟继欧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tiewanfanfu_0414/119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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