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金追回记
发布时间:2023-05-0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50万元借款和滞纳的利息都交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账户上了,我心中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浙江省德清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该县阜溪街道三桥村党委书记章树通说。
50万元村集体资金得以“回家”,源于一次巡察。此前,德清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阜溪街道三桥村开展延伸巡察,工作人员在翻看账册时,发现该村有一笔出借给某家具经营部的50万元资金,已逾期1年多未还。随即,巡察组找到章树通了解情况。
“2020年5月,该家具经营部出于发展需要,向村委会提出借款需求,承诺按年利率8%计息,借款期限为1年。想着能提高村集体资金收益,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出借了100万元集体资金。”章树通解释说。
“家具经营部为什么没有及时还款?”巡察组工作人员又问道。
“协议到期后,该家具经营部一直以经营困难为由,迟迟没有归还。”
“村委有跟进这件事吗?”
“有的,之前街道纪工委在开展监督检查时也指出了这一问题,要求村委尽快追回。在我们的催促下,该家具经营部于2021年10月归还了50万元借款及利息,并承诺剩余50万元于2022年2月底前结清,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兑现。”章树通说。
“集体资金事关集体利益,一分钱也不能流失。”掌握情况后,县委巡察组向三桥村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立即开展资金追缴工作。随后,三桥村成立资金追缴小组,多次上门向该家具经营部负责人讲解政策和法规,最终,该家具经营部将这笔钱返还给了村集体。
事后,县委巡察组督促阜溪街道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自查自纠。阜溪街道纪工委针对查实的资产资源出租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资产资源租金浮动机制未建立、租金收取不及时等5大类18个问题,分村社逐条开展问题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阜溪街道纪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督促街道本级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推动各村社建立村干部分片区包干制度,落实“三资”管理分片负责,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德清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4/t20230427_9467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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