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提醒+督办” 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发布时间:2023-05-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转交给你组办理的问题线索,已签收25天却还未进行处置,是有什么困难还是有其他原因? ”
“现向你室发出督办通知,对此类违纪情节明显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立案、快查快结。”
这是红塔区纪委监委开展问题线索预警提醒督办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红塔区纪委监委把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作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要抓手,以建章立制为引领,高效分办、分类预警、重点督办,推动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存量清零、增量随清,积极构建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闭环。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制发工作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能,“一月一梳理、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办”,规范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台账,动态更新处置情况,并以按时办结、临期、逾期三类情形分类标记。
建立“红黄橙”三色预警机制,对即临期的问题线索标注“橙色”,向承办部门进行口头提醒督办;对临期却仍未处置的问题线索标注“黄色”,制发《工作提醒函》,要求承办部门明确期限、抓紧办结;对逾期仍未办结的问题线索标注“红色”,发放《督办通知》,责令承办部门作出书面说明,限期办结。2022年以来,口头提醒120余次,发出工作提醒函45份,督办通知11份。
在提醒督办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还注重提升办案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能力。根据问题线索的甄别、筛选、流转和处置等各环节设置学习模块,定期召开问题线索专题研讨会。针对在办未结的线索,由全体参会人员紧扣疑点难点,各抒己见,提出解决措施,以案促学,以学促干。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采取上下联动、区域协作、交叉办案等工作机制,针对问题线索台账中案情复杂、立案后超期未结的案件,由“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居中协调、承办部门具体负责”,通过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推动重点个案快速突破,实现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双提升。
“问题线索处置是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对监督执纪成效具有关键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念好问题线索‘提醒督办’的‘紧箍咒’,补齐短板,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徐莹 || 责任编辑 马子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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