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深化警示教育 做好“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3-05-0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全省生态环境领域2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持续释放强的信号和震慑力,教育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州(市)环境监测站相关党员干部共400余人参加警示教育。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常怀敬畏之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做到‘慎独’‘慎微’‘慎初’。筑牢廉洁底线意识,学会算‘人生大账’,把接受监督作为常态,习惯在常追责、严追责的环境中工作成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和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体推进“三不腐”,全厅上下政治生态实现根本好转。
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始终把警示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修复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利用身边事身边人这本“活教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定期不定期为党员干部注入“清醒剂”“廉洁针”,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该纪检监察组切实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有效贯通起来,坚持把“一案一整改”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协调机制、约谈提醒、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部门)认真整改。同时,把开展常态化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夯实根基,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案例资源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实现最大警示效用。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之中,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案例,有效释放查办案件和警示教育的叠加效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警示教育往深里挖、往实里做、往细里抓,突出靶向思维,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度、实效性、震慑力。(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paizhudongtai_0426/119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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