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反馈 > 正文

盈江:一线监督助力绿美城乡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1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们是怎样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的?”“巡河情况怎样?检查是否做到辖区范围内河湖全覆盖?可有涉水企业非法排放污水?”这是盈江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一线监督的一幕。

  今年以来,盈江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绿美城乡建设,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守护盈江“碧水蓝天”。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调阅资料和实地走访座谈的形式,紧盯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及时发现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等关键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综合体”作用,统筹整合监督力量,派出5个监督检查组实地察看河道生态建设、水质和水量、河湖长制公示及工作人员履职等情况,将监督力量嵌入“河湖长制”,为维护河湖健康、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提供坚强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自开展河湖长制监督执纪工作以来,共对16个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24个。

  “各级河湖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改善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及时派发问题清单,要求相关部门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整改,形成“监督+整改”的闭合工作回路,倒逼各级河湖长加强巡、治、护监督力度和执法力度,最大限度发挥河湖长的作用。同时,监督检查组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背绿色发展理念、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等问题,为盈江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让河湖生态之美成为群众幸福的不竭之源。(罗漪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505/1199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