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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发出提醒函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发布时间:2023-05-2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请您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同时要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

  近日,保山市委巡察办首次向17名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发出了一份特殊的提醒函。

  据悉,为压紧压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保山市印发《对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工作进行提醒的暂行办法》,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变动情况进行梳理,并于近期对新上任的党组织负责人发出《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新任主要负责人持续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防止问题改了又犯、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该市始终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打好巡察之后的“持久战”,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棒接着一棒跑,做到整改不到位绝不“鸣金收兵”,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向新任主要负责人制发书面提醒函是该市接续推动巡察整改,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有力抓手之一。提醒函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自觉将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即对照问题清单立行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履行职责、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这份特殊的履新礼物来得太及时了,既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轨’,也能帮助我更好地掌握新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我今后开展工作指方向、明道路。”一位新上任的党组织负责人说道。

  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除发出提醒函外,市委巡察办还通过制定《保山市巡察成果运用办法》《保山市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等5个办法、制度强化巡察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对巡察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开展约谈或通报。通过多渠道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目前已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7家单位和7名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通报曝光。

  “下一步,我们将把提醒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新任党组织负责人当年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内容,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指导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巡察整改形成有效闭环,将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郑静 张春怡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510/120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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