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巡答辩"助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6-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主任徐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舟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岱山县监委监察调查。”日前,“清廉舟山”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则审查调查信息引起了关注。
早在八届舟山市委第一轮第一批进驻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党委开展巡察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就通过“开巡答辩”工作机制进行集体研判,将在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岗位任职达10年的徐洲列为重点关注人员。巡察进驻后,通过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发现其与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有大额资金往来,涉嫌受贿、违规投资入股谋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该问题线索在巡中就移送至市纪委开展进一步调查。
“开巡答辩”工作机制是舟山市加强和规范巡察准备工作、全面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2022年,舟山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委巡察“开巡答辩”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起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办统筹协调,巡察组具体实施,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构建起“3项工作原则、4阶段工作流程、5方面准备事项、6大类答辩内容”的工作体系,为“开巡答辩”工作机制的运行明确了标准和流程。
按照“一单位一方案”“一重点一对策”工作要求,各巡察组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行业性领域性风险等,事先“量体裁衣”研究制定个性化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在巡察进驻前一周内,召开“开巡答辩”现场会议,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发问、审议方案,各巡察组组长当面作答、接受询问。由纪委监委、组织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家智囊团”集中会商研判、提出专业意见。
“答辩现场辣味十足,领导小组和专家团的提问很直接,一针见血,在出考题的同时也为我们进驻后如何及时有效发现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委第二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答辩会后,各巡察组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对巡察方案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精准性,推动实现带着问题进驻、奔着问题巡准、沿着问题巡深,发现问题线索的时间明显缩短,巡中移交问题线索数量大幅提升。2022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已组织开巡答辩会22次,审核巡察工作实施方案76份,推动明确监督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318个,巡中移交问题线索36件。
“‘开巡答辩’工作机制是我们对做好巡察‘前半篇’文章的有益创新,同时也与巡察中期调研、提前介入、巡察整改‘六链条’、巡察组工作考核等机制深度衔接,延伸了巡前、巡中、巡后‘全链条’巡察工作闭环管控体系。”舟山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舟山将持续升级舟山特色“开巡答辩”创新工作品牌,压紧夯实巡前准备这一“首要环节”基础,有机嵌入巡察“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整合市县联动、监督协同要素,进一步打造工作规范标准,迭代优化组织方式、工作流程、答辩内容、成果运用等环节,着力提升巡察监督更细颗粒度、更高精准度、更优质效度。
(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5/t20230530_9717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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