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精准化"评查 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审核,协审中提出的主体身份材料不全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同意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王某作出的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一起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办理的党纪处分案件予以协审通过。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临平区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以评促改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全流程协审+联片式评查+复盘式通报”工作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不断强化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高质量的案件办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案件移送协审前,联系纪检监察室会对基层办案单位上报的案件质量进行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室紧盯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严格立案审查调查、程序文书及措施报批等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随后,案件审理室会对每一个协审案件中发现的程序、实体问题以《党纪政务案件协助审理审批表》的形式‘一对一’书面反馈,把好‘第二道关口’。”据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还进一步扩大协审范围,严格执行问责件协助审核主动报送制度,把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拟给予诫勉问责的,也统一纳入协审。
今年年初,在协审某街道上报的一起拟给予诫勉问责件时,案件审理室发现该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初核时未厘清该名人员的职责,认定其不正确履职并给予诫勉问责的依据不足,退回街道补充核查。“工作职责相关材料的补充,既完善了证据,也让被处理人员更加心服口服。”对此次协审的反馈,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
“张某的入党志愿书上转正程序相关内容空白,案卷中已有支部说明等材料,但报告中未予以体现;莫某涉案财物还有孳息尚未追缴到位,要一并追缴到位……”在今年一季度召开的临平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联片式评查会上,案件审理室及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分别对当天评查发现的证据瑕疵、办案安全等12个共性问题,认定加重情节错误、领导首谈落实不到位等23个个性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基层案件审理力量薄弱、质效不高等问题,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街纪工委监察办等基层办案单位普遍面临的难题。去年以来,临平区纪委监委依托“室组地企”片区协作机制,每季度以片区为单位,以基层办案单位交叉互评,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瞄准各自评查重点,联合开展复查点评的形式组织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既是对协审后的问题是否整改的“回头看”,同步对处分执行、回访教育等协审后工作进行检查,也是对基层办案安全、措施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的有效手段之一。
同时,为避免“一评了之”,充分发挥“室组地企”问题联解机制作用,案件审理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还会对日常协审后和联片式评查中发现的的共性问题和疑点难点进行复盘总结,定期梳理编印下发《案件质量检查情况通报》《审理工作提示》和《案件监督管理错情通报》,用评查结果推动以评促改。今年以来,该区已评查发现并反馈问题60余个,以《审理工作提示》《案件监督管理错情通报》等形式反馈发现的共性问题6期。
(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5/t20230526_969043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