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一张存疑的一等座车票
发布时间:2023-06-1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组长,你看,这张车票是按照一等座的票价来报销的。”在巡察某镇期间,一张一等座车票引起了洱源县第三巡察组老林的注意。
“根据《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从大理到昆明,动车二等座票价是145元,而他乘坐的一等座票价是231元,报销的费用也是231元,超标准报销了86元。”第三巡察组组长说道。
为弄清事情的原委,巡察组分别找到镇政府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以及票据报销人了解详细情况。
经了解,2019年12月9日,因工作需要该镇某村委会干部喻某某到昆明参加培训,由于购票时只有一等座车票,担心错过培训班报到,他便花了231元购买了一等座车票。报销过程中,因喻某某对报销标准不了解,且工作人员在审批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超标准报销问题,最终按一等座的票价给予了报销。
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巡察组及时召开组务会进行研究,决定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移交镇党委。
“86块钱虽不算多,但这背后折射出的是镇党委、政府对财务报账监管不严格,对村干部落实相关财务制度的教育培训不到位……”在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时,巡察组组长严肃地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提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在下步工作加强监管。
立行立改问题移交后的当天下午,镇党委便督促喻某将多报销的86块钱进行了清退。
同时,按照立行立改要求,该镇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细化了财务支出管理,明确了各工作环节、岗位人员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并以乡镇财政所机构改革为契机,重新配齐配强财务人员,组织镇村两级后勤、财务人员对财经制度、财经纪律进行再培训、再学习。
“我们不能因为86元钱不多就觉得这是小事,甚至对这个问题置之不理。巡察的职责就是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抓早抓小、以小见大,推动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而真正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该巡察组组长在复盘总结时表示。(洱源县委巡察办 李俊清 奎俊蕊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529/120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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