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跟进监督为安全生产上好"双保险"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自查报告中,上礼泉村永兴北路6弄一层电瓶车充电问题虽被多次提及,但位于同一出口的纺织企业存在‘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问题却没有被指出,说明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查不细、不实。”近日,新昌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中,发现属地管理部门在问题隐患自查方面存在疏漏,检查人员立即展开督办,并要求相关街道作出书面说明。
安全生产“一失万无”,须臾不可放松。为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新昌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联合应急管理、公安和消防共同组建3个专项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一线“听查看访”的方式,重点聚焦工贸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出租房、酒店、景区等领域,对全县12个镇街和20多个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开展跟进监督。6月以来,全县已累计开展督查检查20余次。
“重点领域专项督查,不是把任务简单往下分解,给属地增添压力,而是在属地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纪检力量跟进监督,推动行业管理部门的力量下沉到一线,切实为安全生产上好‘双保险’。”新昌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连加全介绍道,为破除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过程中的“中梗阻”,县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细化任务清单94项,明确具体责任和整改时限,并充分发挥“室组地”协作配合优势,条块结合、分层分类开展回头看,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
“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厂区作业车间配电箱体前方被物料堵塞,请马上整改”“消防器材定期检修记录缺失,请立即补齐”……随着专项督查的不断深入,“一厂多租”、未建立承租方审核准入制度、台账资料缺乏等125个安全生产问题也被精准排查筛出。“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我们督促联同督查的职能部门通过现场反馈、下发交办单、《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明确专人整改,逐件对账销号。对问题较为严重的点位、多次被查处又没有整改到位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约谈3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人次。”新昌县监委委员王天锋说。
一手抓常态化监督检查,一手推动制度建设。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认真查找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把监督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管结合起来,督促应急管理和建设部门完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居住出租房“准入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生产安全法规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扎紧安全生产制度笼子。
同时,新昌县纪委监委还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综合运用“12345”热线、“我爱新昌”APP网络舆情板块和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收集研判各类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对各单位处理涉及安全生产领域投诉办理情况实施监督,坚决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走形式、走过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以严格监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监管覆盖到位、安全制度执行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安全是大大的‘1’,只有‘1’作保证,后面的‘0’才有意义。”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跟进监督,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助推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细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06/t20230620_98940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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