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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工作机制  高效回应民声诉求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近日,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把监督办理省委《民声呼应》群众投诉涉水事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驻在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服务质效,实现人民群众“呼”得畅、水利部门“应”得快。

  建立“民声呼应水利回音”工作机制。督促驻在单位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一呼即应、接诉快办、核查立改、情况速报、回访跟进、举一反三”的“民声呼应水利回音”工作机制。“一呼即应”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民声呼应》事项受理和分办;“接诉快办”即在3个工作日内,研究处理《民声呼应》事项;“核查立改”即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落实《民声呼应》事项,对具备条件解决的事项,立行立改、安排解决;“情况速报”即在6个工作日内,承办处室起草《民声呼应》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回访跟进”即在7个工作日内,承办处室对《民声呼应》进行跟踪回访;“举一反三”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开展同类问题排查整治,以点上问题带动面上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建立“研判+台账+督办+回访”工作模式。不定期与驻在单位开展专题会商研判,建立督办工作台账,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民声呼应》事项有效解决。今年4月,驻厅纪检监察组收到省纪委监委六室交办的反映问题督促落实清单,显示宿州市埇桥区有群众反映村里水井打不出水,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蚌埠市怀远县一企业反映所在村组抽水站建设多年一直不能抽水,企业用水存在困难等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与驻在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督促立即启动快速办理程序,迅速派出调查组赴埇桥区、怀远县开展现场调查,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快速拿出解决方案,最终这些问题得到了妥善高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在回访流程中对解决结果表示满意。

  加强全流程跟踪问效。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单位《民声呼应》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和全流程的跟踪问效,督促驻在单位定期通报各处室、各单位《民声呼应》事项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肯定的,给予表扬;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问责。督促驻在单位坚持问题导向,从《民声呼应》事项办理中总结发现前瞻性、规律性问题,围绕民生需求关切,做好水利政策落实跟踪分析,强化社情民意判断,为水利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pzjg/p/1119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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