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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构建“3544”闭环链条 着力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着力破解基层熟人社会不好监督、责任不细不会监督等“梗阻”问题,今年4月,古城区研究制定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16条工作措施,从履责内容、问题渠道、处置方式、执行保障等四个方面明确清单,构建“3544”闭环链条,不断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督促其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张清单”定权明责,明确“做什么”。明确“工作清单”,分层次类别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9条、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12条、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任务清单10条,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本要素、工作内容及要求,做到明责、知责;规范“权力清单”,从决策、执行等方面明确“一把手”权力运行范围,从贯彻执行权、组织实施权方面规范领导班子成员权力运行范围,梳理“权力清单”26条,为行使公权力定“边界”、布“雷区”;划定“负面清单”,梳理该区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容易触碰的纪法底线,列出违反党的“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负面清单27条,为日常工作生活立规矩、划红线。

  “五种渠道”发现问题,明确“怎么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三张清单”内容,认真开展自评、查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间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分类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党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互评。截至目前,发出工作提示函8份,督促区级领导间开展党内坦诚谈心谈话39人次;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廉政谈话1800余人次。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区委组织部从干部监督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开展监督。截至目前,在节假日纪律作风、纠治“四风”、“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等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227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并通过上级各类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各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履职中的问题。区级分管领导、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履行“一岗双责”过程中发现下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区委决策部署掷地有声。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5个乡镇(街道)、部门“一把手”和党委(组)班子到区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区委常委班子对“一把手”进行集体问效。

  “四类方式”精准处置,推动“落得实”。根据问题大小、性质严重程度,通过谈话、“待岗诊治”、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存在问题轻微的,按照各单位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报告,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约谈216人,谈话提醒11人。存在问题较集中、性质较严重的部门,确定为“待岗诊治”调研对象,按照流程进行“诊治”。对存在问题严重的部门,根据问题性质大小,通过组织处理、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强化“一果多用”,将分类处置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归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项监督”保障执行,实现“长久治”。制定出台《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暂行办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暂行办法》,压实各级党委(组)全面领导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做实全面监督。制定出台《纪检机关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提醒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述责述廉工作中测评结果较差、履职评议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约谈,做深专责监督。截至目前,向区级分管领导发出书面提醒函16份。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措施,通过年度考察、即时考察、调研考察等方式,全面考察履职履责情况,做好组织监督。将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做细巡察监督。根据区委巡察情况,区委书记专题会上点人点事指出问题,形成点人点事清单18项、督办清单5项。建立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约谈机制,对6个区直部门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开展约谈。(李慧娴 王元春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infangjubao_0626/121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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