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景洪市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27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景洪市反馈了巡视情况。会前,省委巡视组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在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一届省委第四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西双版纳州委书记朱家伟通报了巡视情况,向景洪市委书记赵刚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省委巡视组副组长黄永明向景洪市反馈了巡视意见,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王嘉玲表态并提整改具体要求;赵刚主持反馈会议并表态。
黄永明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景洪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带领干部群众攻坚克难,荣获了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西部百强县、省县域经济发展十强县等称号。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举措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成效不够明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廉洁风险隐患突出,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成效不明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巡视、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
黄永明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把握本地区在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比较优势、目标任务,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动力、拓展发展空间,着力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要求,逐项对照、全面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是全省上下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助推高质量发展,西双版纳州委要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领导责任,加强统筹督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职能部门要用好巡视成果,主动认领问题,履行职能责任,协同联动推进整改;景洪市委要切实担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市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带头整改自身问题,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监督责任,既抓好自身整改任务落实,又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跟踪问效、整改评估,确保巡视整改改到位、改彻底。
赵刚表示,这次巡视对景洪市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和“综合会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市委诚恳接受、全部认领,严肃对待、抓好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机制抓好整改落实。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盲点,建章立制、务求长效。四是巩固巡视成果,以严实作风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同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统筹起来,大力弘扬效率意识、争先意识,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回应广大群众的期盼。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纪明良及有关人员;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省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负责人;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景洪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景洪市其他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农场)、园区党(工)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702/12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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