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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把职权当敛财工具 项目办主任“栽”在好处费上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平时出行需要用车,只要打一声招呼,就会有老板主动把车子送到门前。生活中有什么需要帮忙,老板们都随叫随到,他们图的是什么?是我手中的权力!”2022年9月,在留置点谈话室里,天峨县教育局项目办原主任周某军回忆被老板围猎场景,讲述自己如何从一个项目办主任一步步滑入违纪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2022年3月,天峨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县教育局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时任天峨县教育局项目办主任周某军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随即展开深入调查。经查,2007年9月至2021年6月,周某军利用担任天峨县教育局项目办副主任、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蓝某、王某等15位工程老板在工程承揽、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7万元,是典型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知止行为。

  

  从依靠勤劳的双手获取劳动报酬到眼红老板袋中的钱财,从满足安逸幸福的现状到虚荣心膨胀主动向老板伸手,周某军从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一步步堕落成为贪婪的项目办主任,即将退休的他终将难逃纪法的严惩。

  

  1982年,17岁的周某军通过寒窗苦读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走出大山,成为全家人的骄傲,全村人的光荣。1985年,20岁的他顺利当上一名正式的人民教师。周某军在忏悔书中这样说道,“当上人民教师预示着我这一生将彻底摆脱祖祖辈辈务农的现状,跳出穷山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拿到了人人羡慕的‘铁饭碗’”。这对周某军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人生转折点。从教十年,经过努力,他从一名乡村教师逐渐成为县级中学一名骨干教师,周某军坦言,那段时间是他过得最踏实最安逸的日子。

  

  然而,在周某军调入县教育局工作后,事情开始发生悄无声息的变化。2005年5月,周某军进入县教育局项目办工作,接触的对象从学生转变为不同层级的领导和形形色色的社会老板。周某军逐渐发现,很多从不认识和接触过的人总是和自己套近乎,整天在自己面前阿谀奉承、点头哈腰。项目办人员的建议有时候能影响到领导的决策,特别是2007年9月,周某军当上项目办副主任后,有资格参加教育局一些重要会议,接触到更多工作内容,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更容易被采纳了。周某军察觉到,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时刻在关注着自己,逢年过节,家里从原来的无人问津到后来的门庭若市,这些细微的变化周某军都看在眼里,他深知接近他的人是看重他的职位和手中的权力,但他却享受其中,自我感觉良好。久而久之,便开始在工程承揽上为老板打招呼,做引路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给予关照,也逐渐从平时的免费帮忙到逢年过节开始收受老板的小红包。

  

  第一次收受老板的好处费时,周某军曾犹豫过,但理智最终还是被贪欲和侥幸心理打败。2017年,周某军急需用钱供孩子出国留学,老板们知情后便通过各种方式向周某军行贿,为了和周某军建立长期的友好关系,有些工程老板主动上门与周某军称兄道弟,甚至拿出资金建议合伙投资,哪怕亏本了也会送给周某军高出自己实际收入的费用,周某军深知他们这是放长线钓大鱼,为了长远利益考虑,自己手中的权力会在将来给他们创造更多价值,在老板处心积虑地围猎腐蚀下,周某军逐渐迷失自己,不断在工程承揽和项目验收中为老板提供帮助,事成之后理所当然地接受老板的好处费,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就有第三次……收受好处费的次数不断增多,金额也越来越大,周某军俨然将手中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利益的工具。

  

  明知被围猎却不警醒,沉浸在被他人吹捧奉承的虚荣之中无法自拔,个人私欲、贪婪之心不断膨胀。2019年2月,周某军提拔当上项目办主任后,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周某军坦言,平时单位组织的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全当做耳边风,水过鸭背,总以为违法犯罪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何况收的都是自己“兄弟”和好朋友的钱,事情也给他们办好了,不会有人告发自己。2020年5月,天峨县纪委监委调查项目办实施的工程项目时,周某军没有想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甚至在县纪委监委开展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回头看”的时候,周某军还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能安全过关,殊不知,纪法之网已在慢慢靠近。

  

  2022年7月,收到老板通风报信称纪委监委在调查他收受贿赂的消息后,周某军与工程老板蓝某的妻子沆瀣一气,订立攻守同盟,伪造借条,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经过层层抽丝剥茧,天峨县纪委监委最终查明了周某军违纪违法事实。2022年9月,周某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2月,天峨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被告人周某军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六十七万元,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项目办主任最终“栽”在项目上,纵观周某军的堕落轨迹,归根结底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滑坡,“总开关”出了问题,放松了党性锤炼,在金钱诱惑面前背弃了初心使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深渊。周某军“小官巨贪”的典型案例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出警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对党和人民负责,真正做到清廉执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少数”“重要岗位”加强监督,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单位部门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行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一些热衷于“走后门”、拉关系、“围猎”权力的企业与个人,坚持一查到底,严惩“围猎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天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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