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把警示课堂开在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带被告人出庭……”日前,在伊犁州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内,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
为进一步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三不腐”,伊宁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国资系统、市管六家国有企业、发案单位领导干部、中层管理人员,旁听该市某市管国企下属公司原副经理张某受贿犯罪案件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现场,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还原了张某受贿犯罪的完整脉络。
“看到曾经共事了很久的同事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对我的触动非常大,以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守住原则和底线,勤奋工作、清白做人。”首次旁听庭审的年轻干部胡信感慨道。
庭审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趁热打铁”,随即组织召开座谈会,让旁听庭审领导干部代表进行交流发言,剖析庭审对象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结合自身岗位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谈听后体会和认识,谈今后廉洁从政的务实举措,切实巩固警示教育成果。
据了解,为保证警示教育效果,该市纪委监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联动,商请法院在职务犯罪案开庭前一周告知市纪委监委,接法院通知后,市纪委监委制定警示教育方案,商请检察院根据庭审对象以及旁听对象岗位特点等情况,深入挖掘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教育元素,结合公诉讲清党纪国法,增强警示教育实效性。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压紧压实案发系统及相关单位以案促改主体责任,针对行业特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案发单位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真正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零距离、面对面的庭审警示教育,比文字、图片的展示更令人触动和震撼,更能发挥警钟长鸣的作用。这也是我们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的初衷。”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常态化开展此项活动,营造“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伊宁市纪委监委 李倩茹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617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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