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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 | 迟到的补助金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这就业援助金等了一年多了,终于领到了!”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炉院街片区北街社区的55名失业居民终于领到了本应按时发放的就业援助金。

  不久前,该市沙依巴克区纪委监委接到了北街社区夏女士的信访电话称,自己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领就业援助金的标准和要求,且已多次向所在社区报送了申请材料,却迟迟没有回音。

  收到举报后,该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据了解,就业援助金的发放须由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由社区统一报区人社局进行审核。

  “北街社区内只有夏女士没有领到就业援助金吗?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到援助金了吗?”该区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艾力亚尔在研判会上提出疑问。

  随后,核查组前往北街社区,对该社区居民情况进行排查,发现该社区共有55名符合就业援助金申领条件的居民,但他们都没有领到援助金。“我们也十分困惑,之前向社区反映过情况,但最后都石沉大海。”

  “居民申请的就业援助金究竟去了哪里?”带着疑问,核查组走访了该社区负责民生工作的周某。

  “你们社区内有多少居民符合申领条件?都领取补助金了吗?”

  面对核查组的问题,周某支支吾吾答道:“是社区专干帕提古丽在负责这项工作,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作为社区民生工作主要负责人,周某竟然对居民未领取到就业援助金一事一无所知,这令核查组人员十分惊讶。

  随后,核查组又找到了社区临聘专干帕提古丽,面对询问,帕提古丽承认由于其一时疏忽,将居民的申请材料锁在档案柜,没有及时录入和申报就业援助金申请人员信息,最终导致55名符合申领条件的居民迟迟未能领到援助金。

  最终,周某因工作作风漂浮,不担当不作为,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区专干帕提古丽被解聘。同时,在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区人社局重新为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就业援助金,一个月内将滞留一年之久的就业援助金全部发放到位。(通讯员郭霄雯朱俊钢)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3/29/0300804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