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正文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八宿县反馈巡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14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根据自治区党委部署,2023年6月27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向八宿县反馈巡视情况,传达学习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组长张汝振向县委书记段中明和县级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受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张汝振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书记段中明主持向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表态发言。

  张汝振在反馈时指出,上次巡视以来,八宿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要求,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蓝色八宿”目标定位,打造“南文旅”特色功能区,社会持续和谐稳定,经济发展稳步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有差距,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还有不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不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方面还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实,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抓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巡视整改还有不足,县委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责任压得不实。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自治区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

  张汝振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力“四个创建”,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创建全国生态文明高地的系列部署。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持续深入推进“三项改革”、促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三是持续加强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从严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四是坚决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日常监督,坚持集成整改、一体整改、持续整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张汝振要求,八宿县要以即将在市县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入学习贯彻王君正书记在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把握昌都市作为西藏副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扎实履行职责使命,盯住个性问题,抓住共性问题,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下功夫,在推进“四个创建”上下功夫,在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下功夫,在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上下功夫,在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上下功夫。

  张汝振强调,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八宿县要深刻认识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性、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县委整改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整改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举一反三深化标本兼治,既要推动解决巡视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注重从县委层面剖析原因、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不足,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奋力推进新时代八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段中明表示,八宿县委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不回避,不遮掩,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认真研究分析,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决不护短,不手软,抓好反馈意见整改,把巡视整改作为有力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全覆盖、无遗漏”。坚决不推诿、不懈怠,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当前重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以整改促落实、以整改促发展。

  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有关同志,昌都市委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八宿县“四套班子”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副县级以上干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书记,本县干部职工中的市级以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近3年退休的党员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xsxcha/107077.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