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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错发残疾人补贴 7人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3-07-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希望大家理性看待,正确面对,深刻反思,共勉共促,及时纠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惯性毛病’‘细节问题’……”近日,永善县纪委监委对莲峰镇7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去年10月,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走访莲峰镇新店村三道水二组时,有村民反映赵某波之母陈某英的残疾人补贴被错发给了陈某,长达数月都没结局。

  “当事人向镇、村反映错发情况后,问题为何一直没有解决?”巡察组随即到新店村委会、镇民政所了解情况。经走访核实,陈某英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共31个月补贴4080元被错发到莲峰社区后山二居民小组陈某账户,被错打的补贴直到巡察组进驻前仍未追缴返还。

  “我们发现补贴打错后,想着只要把钱追回来就行,没有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去过一次陈某家,因陈某不在家电话向他说明情况,让他后续到镇民政所核实处理。后来我们也没有把该事放在心上,没有跟进处理。”面对巡察组的询问,镇民政所负责人支支吾吾地解释道。

  巡察组及时将问题反馈至莲峰镇党委,并督促镇党委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全镇相关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巡察组进驻1个月后,镇民政所终于将错打的残疾人补贴清退给了赵某波。

  “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这是漠视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巡察组将该问题列入问题线索,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移送给县纪委监委处置。莲峰镇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民政所和社保中心负责人等7名责任人受到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问责、党内警告等处理。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把快速回应贯穿巡察的全过程,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民生的问题及时核实、尽快化解,真正架起干群“连心桥”,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永善县纪委监委 王清泉 李超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707/12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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