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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纳雍:对村级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7-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明确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措施,今年以来,纳雍县纪委监委深入纠治村级项目建设容易出现的滥用职权、截留挪用、虚报冒领、违规开支、索拿卡要、优亲厚友等微腐败问题,确保村级项目建设惠及群众。

  “紧盯村级项目决策落地、资金使用、审批监管、招标签约、利益分配、实施主体七个关键环节,按照自查自纠、村级项目大起底、全面排查、交叉复查四个步骤开展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统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组联动组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全面起底2019年以来实施的村级项目情况、结对帮扶资助情况。

  同时,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充分调度村务(民生)监督力量,对村级项目实施、经营管理、利益分配及补贴资金、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开展排查,深挖严查一批问题线索。

  今年4月,毕节市纳雍县羊场乡纪委在对村级项目、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监督时,发现法宝村村干部蒋某某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根据初核情况,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王某某在任下厂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对村项目物资监管不到位,造成村民石某某私自截留30包水泥。”厍东关乡纪委在组织民生监督员对村级项目开展排查时,发现原村干部王某某在村级项目管理中不作为,造成项目物资流失。最终,王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在交叉复查阶段,县纪委监委搭建“室组地”联动网格体系,采取现场查看、入户走访、查阅资金形式,对前期排查情况进行复审,重点检查村级项目政策、文件、程序是否合规,业务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是否落实对村级项目指导监管责任。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在“小切口”整治村级项目中,发现问题10个,转问题线索5条,立案4件4人。

  (毕节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307/t20230719_81050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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