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重复报销的单据
发布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两张票据有问题。”近期,景洪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普文镇党委开展巡察期间,一次调阅财务资料时,巡察组工作人员老岩对着眼前的票据皱起了眉头。
老岩是财政局专业会计人员,凭着职业的敏锐性,两张疑似“问题报销单”未能逃过老岩的“火眼金睛”。
这两张报销单据,维修车辆是同一张车,有着相同的维修日期和维修项目。经调查,2021年9月该车已支付过维修费一次,却又在2022年3月和同年6月各重复支付了一次,涉及金额为6907元。单据显示的区别仅仅在于维修单价、工时费不同等细微之处,不细心比对、校验还真看不出来。
带着种种疑问,老岩立即向巡察组组长作了汇报。
“难道是报账员在做账时弄错了?咱们再仔细查看一下账目,不要遗漏了任何可疑点。”巡察组组长听后当即作出安排。
为尽快查出问题所在,巡察组连夜重新梳理了2020年至2022年期间所有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报销明细,对公车维修时间、维修项目、金额逐一罗列进行比对,发现共有7笔公车维修费的支出情况竟与“问题报销单”相同。有些单据使用原模原样的维修单,有些使用同一票据的不同页,仅金额上有点出入,涉嫌重复报销金额1.29万元。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会不会存在什么“猫腻”?巡察组组长迅速召集本组成员开会,经研究决定,巡察组向该镇负责人进行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同时作为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市纪委监委。
在巡察组的督促跟进下,终于查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该镇指定的公务车修理厂因管理混乱,专业财务人员长期空缺,以致所支付的公车维修费未能及时在电脑平台上做结算,加上该镇相关人员审核把关不够细致,才出现公务用车报销单据被重复使用的情况。截至目前,7笔涉嫌公车重复报销的1.29万元维修费已全部退还普文镇政府。相关责任人也受到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的处理。
“开展巡察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树立“同题共答”工作理念,巡察过程中多与被巡察单位加强沟通、凝聚共识,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擦亮巡察利剑,扎密织牢监督网。(景洪市纪委监委 周书芹 依香旺 || 责任编辑 陈雪梅)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719/121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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