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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报销露马脚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同一天,为何会两头领补贴?”此前,安吉县孝源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在开展村(社)财务监督时,一份名为“皈山场村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务工”的报销凭证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凭证显示2022年6月至7月,皈山场村网格员雷某某报销领取了该村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的务工补贴。可奇怪的是,此份凭证所附的务工明细时间与雷某某上报的街道夜餐补贴领取时间存在大量重叠。

  “是笔误还是存在重复报销问题?”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往前追溯了2年,对比雷某某报销的夜餐补贴和务工补贴所附清单,还发现了在“‘浙江企业在线’激活工作务工”中也存在同一时间段重复报销的问题。

  “这些务工都是村委委员李某某叫我帮忙干的,我也都是按照加班如实填报的街道夜餐补贴。”当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找到雷某某时,雷某某很快给出了解释。

  “报了夜餐补贴,为何还要重复报销村务工补贴?”

  “这是李某某报的,说务工补贴让我和他对半分。”据雷某某介绍,每次务工补贴到账后,他就将其中的一半转给村委委员李某某,并向我们出示了历次转账的记录。

  在固定相关证据后,街道纪工委直接找到了李某某。

  “这几份报销凭证的情况你清楚不?”工作人员直奔主题,向李某某出示了前期调阅的相关财务凭证。

  “这些主要是开展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和‘浙江企业在线’激活时的一些务工,因为工作量很大,我叫了雷某某等人一起帮忙,并报了相应的务工补贴,这应该没什么问题的。”李某某镇定地回答。

  “那这份雷某某的转账记录又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将证据放到了李某某面前。

  “这个……让我想想……”李某某一下子变得语无伦次,并最终选择交代了实情,承认自己通过雷某某套取务工补贴的事实。

  原来,身为村委委员的李某某为了能在非标准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和“浙江企业在线”激活工作中拿点辛苦费,抱着侥幸心理,对务工补贴动起了歪心思,通过与雷某某等人多头配合,以重复领取务工补贴、虚增用工人数等方式违规向村集体报销领取务工补贴9940元,其个人分得6010元。

  2023年5月,李某某、雷某某因违反廉洁要求,分别被孝源街道监察办给予警告处分和批评教育,并全额退赔违纪所得。

  一笔笔小额村级务工支出看似不起眼,但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乎乡村振兴的成色和底色。该案查处后,孝源街道纪工委监察办举一反三,紧盯用工范围、工资标准、用工手续等方面对村级劳务用工开展了专项监督,重点核查“虚假工”“人情工”“重复工”等违规行为。专项监督以来,已累计监督检查村级劳务用工68个,纠正村级务工补贴发放不规范、“三资”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8项。

  (安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307/t20230719_202457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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