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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县:“阳光食堂”专项监督 切实守护校园“盘中餐”

发布时间:2023-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同学,你们学校食堂的饭菜怎么样,收费贵吗?”“可以,现在学校的菜肉多、菜香,价格还便宜.......”趁着午饭时间,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纪委书记袁瑗又“悄悄地”来到鸣凤小学食堂,“打入”同学们内部,通过与就餐学生面对面交流,开展“阳光食堂”监督检查。

  

  蓬南镇纪委到蓬南初中开展阳光食堂监督工作(罗永洪 摄)

  蓬溪县现有学生5.4万余人,每天在校就餐的学生达3万余人,学生吃得好不好、吃得安不安全,事关万千学子身心健康,被千家万户关注。近期,蓬溪县纪委监委紧盯“学生餐”管理中食材采购、加工配送、餐费收取等环节的廉洁风险,运用“室组地+行业监督”模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学校开展“阳光食堂”专项监督,切实守护校园“盘中餐”。

  坚持办案引领,架起“阳光食堂”高压线

  “在今年学校2月份的食堂采购清单中,有猪脚、排骨等食材,但是在学生的菜品留样记录单中,却未见到相关食材加工形成的菜品留样,库房中也未见到相关食材存放,那么这些食材去哪里了呢?”“在食堂的费用支出中,为什么会出现向老师发放安全补贴的项目支出?”近日,天福镇纪委在天福中学“阳光食堂”专项监督中,现场对该校校长王某某提出质疑。

  该镇纪委随即按照“双管”单位公职人员监管程序,将此问题作为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进行报告。收到线索后,该县纪委监委按照程序对王某某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该校校长王某某违规列支学生伙食费、违规克扣学生食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学校食堂在采购和管理中涉及面广,资金流动较大,专业性较强,需要处理的数据量较大。”蓬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县纪委监委分析梳理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包括侵占学生伙食费、套取营养餐,食材变质、以陈顶新以及食堂“账外账”等3个方面18项问题清单,照单“问诊”。

  蓬溪县纪委监委构建了“纵向联合+横向联动”监督模式,整合纪检部门专责监督与审计监督、教体部门行业监督等力量,提升专项监督整治力度。一方面,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机制,从县纪委监委纪检室、党政室、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部分乡镇纪委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纵向建立问题会商、线索移送、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做到专项问题专线办理,提速增效。另一方面,强化横向联动,抽调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员,全面分析排查财务数据,对学生伙食费等费用的收取、支出、管理进行检视,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深化以案促改,压实“阳光食堂”各方责任

  开展“阳光食堂”专项监督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选取临近学生用餐时间,突击查看学校食堂师生用餐情况,通过随机询问学生、现场检查、翻阅进货单和留样记录表等方式,对学生和老师的用餐菜品配备情况、教师陪餐制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食堂库房管理情况、学校菜品留样记录情况等进行系统核查,精准发现存在制度落实不到位、同桌不同餐、侵占学生伙食费、违规接待等相关问题60个,调取相关账本、记录表200余份,立案18件18人,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5人。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不断拓展丰富监督方式和手段,以强有力监督保障“阳光食堂”才是关键。“按照学校食堂管理的职责,县纪委监委组织县教体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派驻纪检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建立联动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学校的日常监督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蓬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蓬溪县纪委监委将加强统筹谋划,整合相关职能力量,依托“室组地”工作机制,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力量,开展重点督查,切实提升“阳光食堂”专项监督质效,着力扭转学校食堂吃不好、吃不饱,营养跟不上、价格还虚高局面,切实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作者:米明孚 王金建 朱姝)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3/8/10/fdcab045353540d7939c144f285346e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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