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公私不分的村级活动室
发布时间:2023-08-1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奇怪,怎么撒米落村的几个党支部开会都是在村民小组长家里开?”不久前,十三届寻甸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进驻河口镇及下辖的6个村委会开展常规巡察,正在翻阅撒米落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时,巡察组组员小武提出疑问。
带着疑问,在与村干部开展个别谈话时,巡察组的同志特意关注了这个问题。
“我们只知道有村级活动室,具体有几个不清楚。”
“活动室都是在私人家里,不知道是不是我们村集体的。”
村干部的回答加深了巡察组的疑问,巡察组讨论后决定兵分两路,一组深入各村组现场查看活动室情况,一组到河口镇了解撒米落村级活动室建设的具体情况。
随着巡察组的深入了解,终于弄清了村级活动室设置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1年,撒米落村党总支按照上级关于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政策及要求,报名建设5个自然村级活动室。因建设初期5个自然村内无集体建设用地,所以选址在村民私人宅基地上,受建设资金的限制未对涉及的5户村民发放用地补偿。因此,撒米落村党总支与5户村民协商,不开展活动时活动室由该5户村民自行管理。
通过实地查看5个村级活动室,巡察组发现这5个活动室并未发挥村级议事、党群活动、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的作用,而是成了村民的私人用房,用于堆放杂物或停放车辆。让巡察组吃惊的是,这5个村级活动室均未登记在撒米落村集体资产中,存在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巡察组组长立即找到撒米落村党总支书记谈话。
“你们的村级活动室权属不清、公私不分,为什么一直没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已经有十多年了,我上任后想处理,但这几户村民要求把土地补偿款给他们,或者让我们把房子拆除了,因为较难处理,我们便一直拖着未解决。”
“你们的活动室有一间是危房,但里面还住着人,容易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集体的村级活动室现在被私人占用,给集体利益造成了损失。作为党总支书记,你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不敢担当作为,怎么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我前怕狼后怕虎,担心得罪了村民,这种‘老好人’思想让集体利益蒙受损失。我马上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随后,撒米落村对已成危房的活动室进行拆除,土地归还原户主,对还能使用的活动室,制定《村级活动室管理办法》,进行清产核资登记,明确权属关系,由各村党支部使用管理。同时,河口镇党委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确保全镇的村级活动室“建管用”一体化。
在巡察组的督促推动下,闲置十多年的活动室重新焕发生机,“小场所”发挥“大作用”,流失多年的集体资产终于回归集体。
“疏通堵点、化解难点是我们对村巡察的重点,要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好巡察利剑,回应群众关切,让巡察整改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到的实效。”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表示,将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为推动遗留问题整改按下“加速键”。(寻甸县纪委监委 熊雄 何丽萍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xunshixuncha_0802/122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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