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巡视巡察 > 正文

"三一"工作法推动巡视整改见行见效

发布时间:2023-08-19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们是县委巡视整改第一督查组,涉及你单位的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没有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近期,海盐县委巡视整改督查组根据“三一”工作法明确的任务,分别前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通元镇等13家整改责任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整改推进中的难点堵点。

  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6个,完成率86.67%;整改方案中明确的108项举措,已落实99项,完成率91.67%。

  巡视整改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效,离不开海盐县委巡察机构依托实践创立的“三一”工作法。凭借“一套体系、一项模式、一批成果”,海盐县委巡察机构找准巡视整改工作中的发力点,将整改统筹协调、汇总分析、跟踪督促责任落到了实处。

  整改的顺利推进离不开有力有效的监督,“三一”工作法首个“一”就是通过完备人员、机制等基础要素,集成一套监督体系。海盐县委巡察机构牵头成立4个巡视整改督查组,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为了加强督查成果运用,海盐县委巡察机构专门建立“周督周报”工作机制,根据每周督查发现问题、意见建议,编发10期《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通报》《七张问题清单通报》“双通报”,及时上报晾晒整改实绩,形成“督查发现问题—通报上报传压—协同推进解决”闭环管理链条。

  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始终保持工作高水平开展?“三一”工作法的第二个“一”回答了此问题。海盐县委巡察机构围绕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举措、提请办结销号等重点环节,打造一套整改全生命周期质效管控模式。对于影响面广、成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衔负责,运用调研式监督检查、召开整改推进会、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传导责任压力。在整改验收关键阶段,海盐县委巡察机构增设“销号预审”环节,根据结果给予绿、黄、红“三色”评价,对获评绿色的允许提请销号,对获评黄色、红色的提醒警告、督促提升。今年以来,海盐县委巡察机构已对“生态水质治理”等4个问题给予红色、黄色提醒警告,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确保整改方向始终不偏、力度始终不减。

  巡视整改的目的是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海盐将形成一批成果作为“三一”工作法的落脚点,实现以巡促治。针对巡视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开展调研指导,深挖症结、研究对策,着力堵漏洞、补短板,推动各单位建章立制,累计形成52项制度成果。同时,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11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助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的惠民富民政策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对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中小学校食堂采购、村经济合作社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立案调查5人。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运用并完善‘三一’工作法,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务求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做好巩固提升,做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海盐县委巡察机构有关负责人表示。

  (海盐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7/t20230731_203444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